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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排放标准为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4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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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环境法的相关规定中,对于可排放气体、液体以及固体的设备都有着较为严格的排放规定,因为一旦所排放的物体危害到周围的环境,就可能会导致周围的环境污染,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锅炉排放标准为多少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一、锅炉排放标准为多少

  锅炉烟气排放标准:根据《锅炉大气染污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规定,新建锅炉自2014年7月1日起、10t/h以上在用蒸汽锅炉和7MW以上在用热水锅炉自2015年10月1日、10t/h及以下在用蒸汽锅炉和7MW及以下在用热水锅炉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自2016年7月1日废止。各地也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具体内容请参考《锅炉大气染污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

锅炉排放标准为多少

  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范围是什么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相对于GB13271-2001,2014年修订的新标准(GB13271-2014)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增加了燃煤锅炉氮氧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

  ——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取消了按功能区和锅炉容量执行不同排放限值的规定;

  ——取消了燃煤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限值;

  ——提高了各项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燃煤、燃油和燃气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抛煤机炉。

  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油页岩、生物质成型燃料等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本标准适用于在用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实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大气污染物基准含氧量排放浓度折算方法是什么

  实测的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应执行GB5468或GB/T16157规定,按式1折算为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相关单位在进行相关的物体排放时,一定要按照排放标准来进行排放的,不然可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及处罚的,好了以上就是锅炉排放标准为多少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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