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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维持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22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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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行政案件的审理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手续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之后会作出审判结果,如果当事人有异议的话可以提出复议。那么复议维持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是多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复议维持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行政复议期间能否提行政诉讼

  在行政复议期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提起行政诉讼后无法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怎么处理

  除了情况比较复杂的案件外,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内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比较复杂的复议案件主要包括:

  (1)需要对申请人、第三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提出的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补充,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

  (2)需要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或者申请人、第三人要求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不能在法定期限内调查核实完毕的;

  (3)行政复议案件涉及较多的当事人、不同地区,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

  (4)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5)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复议维持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的相关介绍,如果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案件复议的话,就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时间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诉。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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