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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再审申请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12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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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是比较常见的诉讼类型,一审判决后,并不是最终判决,如果当事人对行政诉讼判决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再审。行政再审要注意先准备好相关材料提交给法院。那么,行政再审申请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再审申请程序

  1、首先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4)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再审申请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符合上述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出具《诉讼材料收取清单》,注明收到材料日期,并加盖专用收件章。《诉讼材料收取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由人民法院入卷,一份由再审申请人留存。

  3、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再审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及时立案,并应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向再审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及送达地址确认书。

  因通讯地址不详等原因,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等材料未送达当事人的,不影响案件的审查.

行政再审申请程序

  二、行政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什么是行政再审

  行政再审申请程序是由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认为需再审的通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申请再审,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的法院应当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行政再审申请程序”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行政再审需要经过材料提交、向法院提请再审,法院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法院进行立案,再进行审理等基本过程,要特别主意好材料的完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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