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18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都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可我的申请再审案子已有1年了,却还没有下来。请问这一条还有效吗?

诉讼 2010-11-05 18: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