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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换身份证遇阻 状告公安局败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23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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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年在外地打工的马桦(化名)前不久回到新疆昌吉市,欲将到期的第一代身份证拿到当地派出所更换。不料,派出所民警通过网上户籍信息查询,发现马桦涉嫌双重身份,未给其办理身份证更换业务。马桦一纸诉状将昌吉市公安局诉至昌吉市人民法院,2015年12月25日,昌吉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依法驳回马桦的诉讼请求。

  案情

  换证引出“双重身份”

  马桦自2000年起长期在浙江省义乌市打工,2002年回新疆办理有效期为10年的第一代身份证。因该身份证已过期,2015年5月,马桦乘飞机回到新疆昌吉市办理更换手续。

  马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对其户籍信息查询后发现,其持有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已查询不到。

  对此,马桦解释:“我外出打工后,我姐姐到派出所将我的户籍身份信息变更为她的,所以还得麻烦民警给我改回来。”

  “你的身份证已经过期,你是如何乘坐飞机回疆的?”面对民警的追问,马桦从包里掏出一张二代身份证。该身份证上的姓名为“马桦”,出生日期为“1985年9月10日”,户籍所在地为“宁夏银川兴庆区某村乡”。

  民警经过核对发现,马桦在昌吉与宁夏两地疑似有双重户口,于是告诉马桦待查清楚后,再为其办理相关户籍业务。

  审判

  状告公安局被驳回

  马桦再三请求后,派出所民警依然不给其更换身份证,2015年6月13日马桦将昌吉市公安局诉至昌吉市人民法院,要求该局按程序为其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法院审理后认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双重、虚假户口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中规定,对有双重户口、虚假户口重大嫌疑,暂不能确定的,应对嫌疑人员进行人口信息系统锁定,冻结其户口,限制为其办理户籍业务,若调查无问题后予以解冻。可见,昌吉市公安局在办理身份证业务时,有履行审查的职责,并需要根据审查结果作出不同处理。

  本案中,昌吉市公安局在人口信息系统已查询不到马桦的身份证信息,且其有双重户口重大嫌疑,故公安局暂不予办理身份证并无不妥。而此马桦与宁夏的马桦是否为同一人、马桦是否确有双重户口,则需公安机关进一步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在此情况下,马桦要求派出所为其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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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知识

  双重户籍如何形成

  所谓双重户口,是指一个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户口。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应注销多余的户口。

  和马桦存在同样遭遇的人并不在少数,那么,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何在?

  造成双重户口的原因五花八门,比如户籍管理人员操作失误,一些人为了获取某种利益或规避责任花钱买户口,或者农业户口转非农户口衔接的断层等。

  如一个人原本是农业户口,因为上学迁户籍,就会办非农户口。原则上,农业户口迁出成非农户口时,原有的农业户口应被注销。但在迁移过程中,如果户籍地派出所没有把原户口注销,那么有可能出现一人双户籍。

  其实,早些年,花钱买户口的做法也不鲜见。一个人拥有两套户口,就意味着“分身”成了完全合法的两个人,不仅可以同时享有两份公民权利,还可规避各种针对个人的限制政策,而且其违法行为也有可能逃避相应的法律追究。

  另外,企业招工、入伍造成原户口没有注销,而单位或部队注册新户口造成重户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对于双重户口,公安机关又该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户籍身份信息核查工作规范》中明确规定,对历史政策原因造成一人多户,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分类处理:户口发生多次迁移,且迁入手续都规范完整,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属久居,且找不到原始资料、已经无法查证原因的重复户口,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在群众承诺不再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和姓名的前提下,可按群众意愿提出申请,保留其中一个户口,注销另一个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户口;核查对象拒不配合实情调查或无法联系的,在派出所民警认真调查并出具入户调查报告的基础上,保留有婚姻登记和单位或先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户口,注销另一方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户口。核查对象事后对处理结果持异议的,可出具相关材料申请恢复其合法真实、社会认同度高的户口,注销另一个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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