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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公安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1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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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1)对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作出该行为的公安机关是被申请人;

  (2)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安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共同作出该行为的公安机关是共同被申请人;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申请人;

  (4)公安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公安机关是被申请人;

  (5)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安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公安机关是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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