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税务机关哪些做法最能引起纳税人提起行政复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13 04:54
人浏览

  济源王先生来电咨询:

  我们是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税务部门办理手续过程中,发现有些程序不太合法。我们想利用法律手段讨个说法,听说对税务机关的做法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请问,我们对税务机关的哪些做法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郭凤冬解答:你所述的问题实质上是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2004年1月17日第一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该规则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该规则第八条规定了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即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

  (二)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1.

  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2.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三)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使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四)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变卖、拍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五)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1.罚款;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

  (六)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的行为:1.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2.不予抵扣税款;3.不予退还税款;4.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5.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6.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不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

  (七)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八)收缴发票、停止发售发票。

  (九)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

  保或者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有效的行为。

  (十)税务机关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的行为。

  (十一)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十二)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