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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行政复议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22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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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祸行政复议期限,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车祸行政复议期限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车祸行政复议期限

  车祸发生以后,应当在在责任认定书下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对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作了明确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车祸行政复议期限

  二、行政复议期限中的“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相关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如何确定上述规定中“知道”或“应当知道”相关概念的具体内涵并不清楚。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认为,所谓“知道”是指有充分证据证明,行政复议申请人知道被申请复议行政行为主要内容的具体时间;所谓“应当知道”,是指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根据相关证据,能够判断出起诉人知道被申请复议行政行为主要内容的具体时间。

  行政机关在处理相关复议申请时,可参照上述表述、结合实际确定相关复议申请的期限。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律规定

  1、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分别规定了两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且有证据证明其存在的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的。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是赔偿义务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赔偿权利人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只要当事人对该事故认定不服的,在诉讼中可以提出事故认定不合理的因素,法庭将对事故的责任从证据法的角度重新做出判断。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车祸行政复议期限,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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