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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安厅被判赔款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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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30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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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中级法院日前终审裁定,江西省公安厅将暂扣车辆外借他人迎娶新娘,发生车祸后承担20万余元连带责任。江西 省公安厅有关工作人员于2005年1月8日,将办案过程中涉案暂扣的奔驰轿车擅自借给缪建华。缪建华在驾驶奔驰轿车途中,将行人汪玲梅撞倒,车前轮从汪玲 梅身上辗过,造成后遗症。受害人于是依法将缪建华及江西省公安厅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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