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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工商局创新督察方式促进行政效能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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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30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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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广西网7月7日电(黄艳梅 陆忠艳) 记者日前从南宁市工商局获悉,该局积极探索效能建设长效管理的保障机制,通过组建督察队伍,创新督察方式,加大督察力度,不断促进机关行政效能全面提高。

据了解,南宁市工商局行政效能督察队成立一年多来,开展专项督察15次,督察面覆盖了所辖16个县(分)局、95个工商所,以及286个农贸市场和32个大型商场。现场受理群众投诉12起,提出整改建议105条,发出督察整改通知书56份,编发督察通报22期,有力地推动了该局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在督察工作中,南宁市工商局制定《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对机构设置和领导体制、工作职责、督察事项、方式方法、工作程序、督察权限和督察事项的处理、督察工作纪律、督察队与机关业务科室、纪检监察部门、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等机构的关系予以明确规定,确保督察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创新督察方式,确保督察效果,重点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坚持重点督察与随机督察相结合。督察队做到每天有人员巡查,每周有例行检查,每月有专项督察,发现问题抓住不放,督促整改一抓到底。在督察对象和部位上,主要以市局、县(分)局机关、登记服务窗口为重点;在督察事项和内容上,重点是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针对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五乱”;落实自治区的“三项制度”和市局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三十三条措施;开展猪肉市场整治,维护食品安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办案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投诉相对集中的问题等方面。

二是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通过明查,全面掌握各单位对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视程度、决心力度和单位之间存在的差距,对面上工作推动作用明显。开展暗访,深入了解真实情况,发现问题症结所在,督促指导及时整改。工作中,督察队对一些单位和部门进行必要的暗访,利用摄像照相、电话查询、现场核验等手段搜集督察资料,并在适当时机、适当场合通过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予以通报或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

三是坚持跟踪督察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督察队采取当面指出、事后跟踪、反复督察、整改验收、书面通报的方式进行督察。对一般性的问题,要求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求限时整改;对领导关注的问题,跟踪督办整改;对基层单位把握不准的问题,督察队现场予以指导整改;对有些问题涉及到几个部门的,督察队及时协调整改;对一些基层单位不能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带回机关请示领导,呈局党组研究后逐步整改。

四是坚持内部督察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该局坚持内部督察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将服务承诺向社会公开,主动置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有效监督之下。对内,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错和管理漏洞,规范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行为;对外,通过召开民主评议座谈会、发放执法评议卡、设立公众意见箱、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管理相对人等对我局行政执法状况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作为考核单位和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

据悉,通过开展全方位的督查,南宁市工商局干部队伍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明显提升。2007年底,该局开展回访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活动,发放调查登记表1000多份,召开座谈会3次,组织走访了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450多家,在社会各界对该局履行职能、工作作风、勤政廉政、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公正执法等方面情况的评议中,满意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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