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交警出警迟被起诉具有标本意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30 02:46
人浏览
 去年5月,河北省藁城市发生一起摩托车相撞事故。接警的藁城市交通警察大队两位民警事发两个小时后到达现场时,事故中受伤的张平虎已没有呼吸。
近日,张平虎父母将藁城市公安局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警方延误出警,涉嫌行政违法。(10月1日《新京报》)
  
  根据公安部2005年制定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21条规定,交管部门接到出警指令后,白天应当在5分钟内出警,夜间应当在10分钟内出警。但从报道中看到,当事人在21时出车祸后现场围观群众立即打电话报了警。但事发两个小时后,即23时,两名交警才赶到现场,而此时当事人已没有了呼吸。正如当事人家属所言,“如果交警能早到,或者通知120,孩子应该还能抢救回来。”家属认为交警延误到场处警,耽误了当事人的抢救时机。对于延误问题,当地警方藁城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永志表示,估计与当时警力配备少有关。
  
  如若法院认定当地警方延误出警属实,当地交警在《行政法》上即构成了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一定赔偿的责任。同时有关责任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党政纪责任,甚至是刑事法律责任。因此不管此案最终结果如何,对于民众及具有行政执法权力的部门都有一定标本意义。
  
  出警延迟问题之所以倍受民众诟病,就在于在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刻,每分每秒时间都尤为宝贵,因此警方的出警速度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警方延误出警的情况却比比皆是,9月16日《兰州晨报》曾报道了甘肃省定西市交警30公里“走”了80分钟,据计算,按照交警车辆的最慢速度30分钟也足以赶到事故现场,然而警方却多用了50分钟,等警方“走到”现场出车祸的司机已经死亡,真让人感到愤怒。
  
  其实现实中不仅交警出警延误不鲜见,其他警种出警速度问题同样让很多民众愤慨,当然120、119同样也有类似问题。这类案例问题不少,但民众能拿起法律武器却不多见,很多民众在遇到此类问题时,有的选择打落牙齿往肚里吞,有的宁愿采取找各级领导上访来伸张正义。个中缘由笔者以为,其一,就在于我们的行政法规尚不够完善,民众维权无门;其二,行政法诉讼起来程序复杂、过程冗长,而且更容易受权力部门干涉;其三,缺乏相关胜诉的典型案例。因此即使有关地方因延误出警被问责,却很少承担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责任。
  
  有鉴于此,笔者以为,河北省藁城市交警出警迟被起诉不管结果如何,同时当事人这种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的胆识都值得赞扬,也值得很多民众借鉴,我们理应对此案拭目以待。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