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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三民警随意执法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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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30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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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公布了对一起民警随意执法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调查显示,郑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六大队先以有盗抢嫌疑暂扣车辆,经查不属盗抢车辆后,又在没有确实证据情况下按当事人闯红灯处罚,最终竟以当事人驾驶了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实施了处罚。

  “认定违法行为多次变化,反映了此次执法的随意性。”法制局有关负责人说。

  经过调查,此次执法事件主要是郑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对行政执法工作不重视,疏于管理规范,惯性执法意识和习惯未转变到位;六大队及执法民警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强、文明执法意识不强、执法随意和不认真、不规范造成的。

  郑州市政府调查组认为,该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了郑州市公安交警行政执法部门的社会形象。

  郑州市政府决定,给予六大队当事民警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一名副大队长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六大队大队长作出深刻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记者何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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