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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停征部分收费 下放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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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5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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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整顿行政收费,规范下放的管理权限,完善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的情况,促进依法行政。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提出整顿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关于停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和下放各区实施的具体事项目录、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暂行规定。

广州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审定下放各区实施事权

  昨天下午,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等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停征我市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广州市下放各区实施的具体事项目录》、《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稿。其中,最后1项文件稿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审议。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昨天的会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传达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全国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推进会暨大连“6·30”中石油原油管道泄漏燃烧事故现场会、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广州市贯彻意见。会议强调,当前处于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季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的有关要求,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要重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事故及人员伤亡数量。要以“城中村”整治为突破口,抓好“住改仓”、“三小场所”等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务必取得显著成效。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防止违规转包引发事故。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加快推进危化品卸载基地的落地,抓紧实施危化品集聚区的专项规划。要全面铺开管道燃气入户,将其作为重大惠民工程加快推进。要吸取近期相关安全事故教训,开展油气输送管线改造工作。要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将各项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财政局制订的《关于停征我市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稿)》。该通知规定停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含审查费)”、“堤围防护费”等14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含审查费)”等13项收费自2014年5月1日起停征,“堤围防护费”自2015年1月1日停征。会议指出,要严格执行通知要求,进一步降低企业运作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法制办制订的《广州市下放各区实施的具体事项目录(稿)》。该目录明确,广州市再次向各区下放事权25项,包括: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定区域性供热供冷价格等。该目录的印发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各区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现管理重心下移。会议要求,各区要切实履行责任,认真做好事权承接工作。市、区要加强沟通联系,分享相关信息,防止管理脱节。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法制办草拟的《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稿)》。该规定共15条,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出庭应诉的概念、适应范围、出庭应诉的情形、责任追究制度等作了具体规定。会议强调,要认真抓好该规定的实施,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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