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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03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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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包括哪些,关于这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下关于这问题的资料,虽然说,行政诉讼听起来离我们的生活比较远,但是遇到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学习一些相关知识是很有必要的。

  一、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适格的当事人。行政赔偿诉讼的原告必须是认为其合法权益遭受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并造成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原告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行政赔偿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请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必须是违法行使职权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正当的起诉理由。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理由必须是认为其合法权益遭受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使职权的不法侵害,并造成实际损失。只要原告认为是其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即可起诉,至于该行为是否真的造成原告损害,由人民法院最终确定。

  (3)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原告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即原告对被告请求进行赔偿的权利主张,以及对人民法院审判的要求。原告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必须是针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内及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案件。

  (4)法定起诉期限内起诉。原告认为其合法权益遭受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并造成实际损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

  二、行政复议决定期限

  行政复议决定期限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三、行政复议的条件

  它是依申请行为。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和第16条的规定,申请复议还须符合下列程序条件:(1)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2)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复议。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的内容,行政赔偿诉讼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提起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以上小编为大家介绍了详细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法律快车网站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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