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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法院谱写政民和谐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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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4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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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通过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的司法诉求日益增加,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大胆积极受理行政诉讼案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了两个效果的有机统一。2008年该院行政审判庭被评为全市法院行政审判“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优胜单位;2009年该院行政审判收案102件,结案率为100%,协调率为98.5%,发改率为0,四项指标均居全市最好水平。

畅通诉讼渠道,充分保护相对人诉权

为切实解决相对人“告状难”问题,该院对行政案件实行登记立案制度,对起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由行政庭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确保该受理的案件及时立案。同时,想方设法拓宽案源,大胆受理各种新类型案件,对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有争议或一时拿不准的,在法定期限内先予立案,如果确实不符合受案条件的,再依法予以驳回。去年来,该院行政庭审判领域不断拓宽,案件类型扩展到国土、公安、质量监督、房产、城建、社会保障等10余个行政管理领域,并大胆受理了涉及司法、民政以及消防行政管理等新类型案件,做到了依法受理、谨慎处理,没有因受理不当或判决、处理不当引发新的矛盾。

严格居中裁判,依法维护相对人权益

该院行政审判庭始终强化公正、公开、公平、中立观念,摒弃害怕得罪政府或有关行政机关的狭隘意识,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维持的维持,该变更的变更,该撤销的撤销;对行政机关自动纠正不合法具体行政行为的,允许原告撤诉;对行政机关不作为行为,依法判决其履行法定职责;对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依法判决予以赔偿。比如许某驾驶一台无牌中巴车非法从事客运,当行至一河堤路段时,因转向失控,致使车辆翻入河中,酿成了一起死亡14人的特大交通事故。死者亲属张某和何某以交通局、交警大队未履行车辆安全监管职责为由诉至法院。该院行政审判庭受理后顶住压力,依法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7万元。

注重服务大局,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行政争议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行政审判的现实目标是要真正化解行政争议,所以该院行政审判庭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努力从立案前、开庭前、开庭中、开庭后、判决后等五个环节中寻找突破口,发掘有力因素,依靠政府和职能部门,形成协调合力,化解行政争议,避免矛盾升级。去年来,该院行政审判庭审结的案件中,有55件是经协调或者行政机关自动纠错,原告自愿撤诉结案,占结案总数的67.1%。比如李某等12户原告诉城建管理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沅江某医院在原告住宅楼西侧兴建17层综合楼时,未按照规划要求施工,占用了为12户原告预留的部分消防通道,原告以城建部门未履行法定职责为由诉至法院。该院行政审判庭受理后,考虑到涉案综合楼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拆除占用消防通道的建筑物已不符合实际,于是行政庭主审法官多次在原被告之间做协调工作,双方达成了对消防通道进行置换的纠纷解决办法,该置换方案得到了消防部门的认可,且双方对此都很满意。

拓展工作思路,优化行政审判外部环境

依托基层法庭,形成宣传的辐射效应。该院下辖6个农村法庭,辖区面积近2000平方公里,人口近60万。去年来,该院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良好的群众基础,把法庭作为宣传行政诉讼法的窗口,通过法庭将2000份行政诉讼宣传资料发放到乡、村、组和村民手中,使行政相对人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去年来,该院行政审判庭受理的案件中就有13件是通过法庭联动宣传后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

拓宽宣传渠道,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传媒进行广泛宣传的同时,主动深入机关和乡镇开展法制讲座,就案说法,大大拓宽了行政审判宣传渠道。去年来,该院行政审判庭为政府法制部门、烟草、广播电视、国土、卫生、乡镇等部门和单位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研讨会、法制讲座8次。行政庭庭长应邀为沅江市人大常委会全体委员及人大机关干部专题讲授行政诉讼法,获得一致好评。

加强汇报交流,取得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该院行政审判庭把上级法院作为开展行政审判的坚强后盾,经常不定期地向中院汇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中院分管领导到该院调研、指导,进一步科学把握行政审判规律,准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搞好行政审判工作。今年来,该院行政审判庭认真落实中院领导提出的“认真解读社情民意,积极探索出路;认真分析经验教训,努力提高行政案件收案率、结案率、协调率,降低发改率”的工作要求,司法质效不断提高,司法环境不断改善,谱写了政民和谐的感人乐章。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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