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餐饮街改造引发行政诉讼 法官协调助案结事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14 09:14
人浏览
近日,原告董某等24人诉被告鄂州市规划管理局、市房产管理局、市建设委员会、凤凰街道办事处集团行政诉讼案,经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依法努力协调,原告主动撤回起诉,保障了南塔社区“特色餐饮街”顺利改造,有效支持了该市“四城联创”工作。

2009年,鄂州市“四城联创”办公室组织开展部分老城区改造,决定对南塔小区杨湾路的小餐馆实施“穿衣戴帽”工程,改造成“特色餐饮一条街”。但该小区部分居民认为改造工程会影响其出行及生活环境,因此极力反对,多次与施工方发生冲突,并集体重复上访,矛盾尖锐,经过有关部门反复协调未果。同年11月,原告董某等24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鄂州市规划管理局等四被告改造南塔小区“特色餐饮街”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鄂州中院行政审判庭审查后认为,南塔小区杨湾路改造是提升城市品位、惠及百姓的德政工程,涉及市委、市政府的“四城联创”中心工作。本案依法不属于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但是如果简单下判不利于化解纠纷,极有可能使矛盾激化升级。鉴于该案的特殊性,行政审判庭主动向院领导汇报,将该案作为重大复杂案件慎重对待,决定力争通过协调化解纠纷。行政庭多次组织双方代表开展协调,释明法律,引导当事人从发展趋势看待旧城改造和居民切身利益的关系,促进双方理智协商妥善解决方案,并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调意见。原告董某等24人主动放弃行政诉讼请求,撤回了起诉。

来源: 中国法院网湖北频道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