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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上诉状需要交几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05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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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上诉状,指的是一种法律文书,是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案件当事人向地方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行政以及形式判决或者裁定不服,继而按照相关的法定程序以及期限申诉,那么,行政上诉状需要交几份?这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下面介绍一下!

  一、行政上诉状需要交几份

  上诉人的人数+1。每个被上诉人各一份,法院留一份。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行政上诉状需要交几份

  二、什么是上诉状

  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

  1.必须是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

  2.必须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或判决不服提起的这里包括两层意思,只能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即高级以下人民法院所制作的裁判提起的,对最高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不能提起上诉;只能是对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不服才能提起上诉,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不得再提起上诉。

  3.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起的即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制作一审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不能超期,也不能越级。

  4.是当事人针对一审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运用法律或程序上存在的问题提出的。

  三、上诉状的分类

  上诉状分为刑事上诉状、民事上诉状和行政上诉状。

  1.刑事上诉状

  是刑事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上诉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或变更原审裁决或重新审理而提出的诉讼书状。

  2.民事上诉状

  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或裁定,依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判决或裁定,或重新审理的书状。

  3.行政上诉状

  是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对行政案件做出的裁定或判决,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变更原裁判的一种法律文书。

  以上是一篇关于“行政上诉状需要交几份”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行政上诉状需要上交的份数,还有上诉状的概念以及上诉状的分类。长此以往,对于上诉状相关方面的问题,避免引起纠纷,建议咨询一下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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