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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二审多久判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19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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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或者法人组织,在接到行政机关行政决定通知后,是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复议没有审核通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侵害了自己的权利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案件也可能有二审,那么行政案件二审多久判决?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案件二审多久判决

  应该在三个月内。《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行政诉讼二审流程是怎样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三、行政诉讼二审终审不服怎么办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终审裁判认为有错误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行政案件二审多久判决”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对于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应该在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这个在法律上有规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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