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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举证员工不符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26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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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些用人单位,如果发现举证员工不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面我们可以根据一些相关法律条件进行处理,那么对于我国的举证员工该如何了解,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如何举证员工不符合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如何举证员工不符合

  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足以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1、用人单位有具体、合法、合理的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对员工从事的岗位事先有明确的录用条件,且该条件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性别、种 族、宗教等就业歧视,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2、有证据证明员工知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

  通常情况下,录用条件可以在劳动合同附件、入职登记表、员工手册或单独的录用条件确认文件中列明,员工入职时可由其签名确认知晓,并保留员工签字的书面文件,在仲裁或诉讼中,用人单位可以提供员工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证明员工知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

  3、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可以用具体的考核制度以及留存的考核结果等作为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首先,考核制度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最好保留员工签字认可考核制度的书面文件,其次,考核结果由员工签字确认。做到程序合法、结果客观公正。操作上可以定期(比如:每周、每月)对员工进行试用期考核。

  4、用人单位据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当在试用期内作出

  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必须在试用期内作出,超过试用期则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则事先应将解除理由书面通知工会并签收,然后再将具体的解除理由和解除事实通知员工并签收。特别注意通知的理由应写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不是不能胜任工作。

 如何举证员工不符合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

  对试用期间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注意:

  劳资双方约定的试用期限应合法。试用期限的确定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但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双方劳动合同期限所对应的法定最长试用期限。若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超出法定最长试用期限,则以法定最长试用期限为准;若试用期满后仍未办理转正手续的,不能认为还处于试用期,企业不能之后以劳动者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务分包纠纷管辖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发生劳务分包纠纷就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如何举证员工不符合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劳动合同来说,它是需要注意一些相关条件,同时也要知道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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