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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内容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0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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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文书在现代社会是一个十分常见的书面凭证的,对于这种文书是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的,在某些情况下就是可以进行相应的强制执行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证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内容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公证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内容是什么

  一、公证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内容是什么

  ( )×××字×××号

  根据债权人××××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申请,经查,债权人××××与债务人××××于×月×日签订了《×××××合同》,并经×××公证处公证〔公正书编号()××字第××号〕,根据上述合同的规定,债务人××××应于××××年×月×日将××××(标的名称、数量)偿还给债权人××××;现债务人违反了合同的规定,尚未把欠款(或物品)全部偿还给债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款的规定,特证明:债务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欠款本金×币×××元、利息×币×××元,合计×币×××元(或××物品)偿还给债权人××××。

  逾期不付,债权人××××可持本公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二、公证处架构是怎样

  按照现行的《公证暂行条例》,内地的公证职能是由国家设立的公证处统一行使。公证处的设置从县、市至省都有,彼此承办的业务并无区别,但省公证处受理范围则更大些。各级公证处彼此之间互不隶属,但要接受当地司法厅或司法局的管理和领导,像省公证处就由省级司法厅直辖管理,而县公证处则由县司法局管理,两者不存在直属领导关系。

  每间公证处设有公证员及助理公证员,并可根据需要设立主任和副主任。公证是由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干部管理的规定任免。

  三、公证的意义有哪些

  公证制度的特色,在于国家特设专职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司法证明权。在这种制度之下,公证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引起民事权益的法律行为,如收养、继承等,对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如债权文书等,按法定程序审查后而加以证明的一种司法行为。由于公证处为国家机关,且公证文书签发前有法定的审查手续,是以经过公证的文件,在国内一般是有很强的公信力。

  时至今日,内地的“公证”已为人们广泛使用。大至企业收购、合并、土地拍卖、银行巨额贷款,小至公民婚嫁、继承、买楼或出国留学,无不与公证息息相关。公证文书使用范围遍及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可见在日常生活中,公民使用公证已非常普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证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内容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公证的进行是一个十分有必要的一个法律程序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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