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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纠纷案中,法院已调解且生效,强制执行申请书中的内容中是否要写明被申请人的不动产如工程房产产权号等,是利法院执行拍卖。

调解 2017-09-26 10:0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一些财产信息当然要提供,不然法院无法执行
  • 是,提供可执行财产
  • 1、法院调解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庭前调解,就是在开庭前法院组织调解,如离婚案件、人身损害案件必须有庭前调解形式。一种是庭后调解,即在开庭后再组织调解。
    2、调解时如一方不同意调解或者被告不到庭那么就不能调解。
    3、调解不同开庭,原告与被告也不必如开庭这么对抗,双方在做出让步的情形下促成调解。
  • 申请强制执行的必备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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