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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文书有送达期限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02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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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院诉讼的过程中,在经历过一系列的立案审查、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流程中,有很多时候是会涉及到法律文书的送达问题的,只有在相应的法律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才能产生效力。那么行政法律文书有送达期限吗?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行政法律文书有送达期限吗

  送达,是指司法机关如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的方式,将法律文书、诉讼文书交付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

  行政法律文书有送达期限。公告送达的,以公告中明示的生效时间,算送达时间,公告期为60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法律文书直接交由当事人;

  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法律文书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法律文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行政法律文书应当在作出后七日内交付邮寄、进行委托送达或者公告送达。

  二、人民法院送达的方式包括什么

  (一)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但是,调解书应当直接送交本人,不得由别人代收。因为调解书一经接受,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如果不接受,即视为调解未能成立。

  (二)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三)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称为委托法院,接受送达任务的法院称为受托法院。委托送达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相关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四)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五)转交送达

  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六)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前五种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适用的送达方式。

  三、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多长

  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者追究责任的法定有效期限,逾期则不能对违法行为者施以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行政法律文书有送达期限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行政法律文书有送达期限,但由于采用的送达方式不同,对应的送达期限也会不同,因此在实践中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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