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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拓宽政府采购领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13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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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部门的政府采购工作在实践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断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程序,积极拓宽政府采购领域,从最初的试验阶段,已逐步转向全面推广阶段。?
一、以相关法规为依据,以提高资金效益为目标开展采购工作。
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之初,我局就确立了明确的指导思想:统计部门政府采购工作要以相关法规及各项管理办法为依据,以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为目标开展工作。明确提出采购工作要由点及面、先易后难。基本要求就是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采购工作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依法采购,因此,从最初的《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到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我们都认真地组织学习、执行,并且制订了国家统计局实施意见。在采购范围方面,从最初的国家统计局本级的政府采购逐步延伸到遍及全国的国家统计局直属三支调查队的采购,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了较大的突破。?
二、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在上年末编制下年部门预算时,我们就与相关业务司协商,提前确定下年的采购任务,报党组批准,正式编入下年预算。各单位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部分,不以资金形式下拨,而是由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采购后,以实物形式调拨各单位。在采购预算的基础上形成采购计划,在具体组织实施时,成立由采购组织实施部门、用户单位、技术部门、监察部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采购小组,明确采购任务、制定采购程序、讨论相关技术指标。对一些关键性的、较复杂的技术性指标,都要反复讨论,并请该领域内的专家,组成咨询小组,听取他们的意见,以保证技术指标的准确性,确保不出现指标模糊等问题。最终形成采购方案后,报领导批准,开始实施。?
三、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形式开展采购。国家统计局实行政府采购以来,在采购方式上,几乎都采用了公开招标方式,都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承担。2003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成立后,我局的采购工作便委托采购中心进行采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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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把关,确保用户利益。 第一,签定三方合同。近几年,统计部门的采购项目主要以计算机、打印机、服务器及网络工程为主。因此,常会出现制造商不直接投标的情况,对这种情况,我们都要求与中标单位、生产制造商签定三方合同,明确供应商、制造商和用户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重点在售后服务方面加强保障。第二,建立定期反馈制度。在合同中约定,中标商必须定期向我们反馈最终用户报修、产品及备件更换等各方面的情况记录,以便更好的掌握用户对中标产品的使用情况,更全面的了解中标产品的性能、稳定性等各方面指标。第三,减少重复招标,方便基层用户。为了方便各地基层单位在集中采购后的零星追加,我们在合同中加入相关条款,保证本次采购同样的服务和价格在一定时间内有效。?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国家统计局的采购工作关系到统计部门的业务保障问题,责任重、任务多,培养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的干部队伍至关重要。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通过举办政府采购知识讲座、与兄弟单位交流采购工作经验及参加财政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培训班等形式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以更好地做好采购服务工作。?
六、加强审计监督,增强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依法规范地实施,避免出现违规或腐败问题,我们实行政府采购之初就十分重视监督及透明度问题。首先,对参与政府采购工作的具体同志,加强廉政教育,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规则,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的“五不准”来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其次,规定采购小组成员中必须有监察部门的人员,参与政府采购计划制定、标书讨论、确定中标商到合同签字的全过程;第三,加强政府采购的内外审计工作。在近几年审计署对我局预算执行审计中,没有出现违规采购现象;第四,加大透明度。对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中国财经报》以及后来的“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上发布,对于中标产品的价格、型号、配置等信息,在局内网上发布,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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