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对委托关系与雇佣关系的相关规定可知,委托关系是委托人通过完成固定的劳动成果获得相应报酬,委托人一次给付,那么委托人和受托人是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是谁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
受托人即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根据授权从事商事活动的被委托人又称为经纪人。根据授权从事民事诉讼、仲裁活动的被委托人又称为代理人。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责任有哪些
(一)委托人的责任
1、明确委托事项。
2、交付约定费用。
3、清偿债务。
4、给付报酬。
5、赔偿责任。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用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二)受托人的责任
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
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
3、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
4、交付财务和转移在以利。
5、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三、委托人与受托人有什么义务
(一)受托人的义务
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
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
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
4、转移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
5、转移权利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委托人。
(二)委托人的义务
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3、赔偿责任。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是民事行为,而民事行为生效的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对于法律规定的委托关系,受托人对于自主安排自己的工作都有一定的独立权,双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和履行一定的义务。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委托人和受托人是谁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