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信托:终在债市“实至名归”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04 18:47
人浏览
国务院办公厅12月14日《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发挥债券市场避险功能,稳步推进债券市场交易工具和相关金融产品创新,开展项目收益债券试点。无独有偶,央行日前发布公告具体明确,信托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债券交易,为其设立每个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计划等开立单独的信托专用债券账户。自此,在债券市场,信托机构也将占有一席之地。

  交易须设专用账户

  据公告表示,账户名称由信托公司全称加信托产品名称组成。央行表示,公告意在保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丰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类型,推动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此前,信托公司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设债券账户,但由于单个信托计划是产品而非法人,不能在银行间市场开设单独的账户。   

  与此同时,信托公司应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开立信托专用债券账户,并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申请办理交易联网手续;信托终止时,应及时办理该账户的注销及终止联网手续,并在办理完毕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   

  同一信托公司管理的各信托专用债券账户之间,以及信托公司自营债券账户与信托专用债券账户之间不得相互进行债券交易;信托公司应对各信托专用债券账户进行单独管理,不得挪用该账户的债券或以其提供担保。

  提供软贷款扩大内需

  “此前,央行刚刚通过了外资银行为其自身或客户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债券的举措,短短几天内,信托公司便也得到这一优待,说明我国债券市场扩容的步伐正在加快。”用益信托工作室资深分析师尤斯表示。

  央行最新发布的金融市场运行情况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银行间债券市场累计发行债券18612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3.4%。

  “银行间债券市场规模同比减少的背景下,引进外资银行和信托公司等投资机构增添资金筹码恰到好处。”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公司银行部副经理李振宇表示,此举还突破了集合资金信托的私募限制,体现了信托凭证的标准化流通。

  “当前市场背景下,债券市场是明年银行和信托机构得关注的。国家4万亿元拉动投资规模,也需要信托产品出份力,提供贷款给予地方财政一些资金支持。”中国光大银行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张旭阳表示。

  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认为,在债券市场,信托公司可解决发行人及担保人经营状况在债券存续期发生突发性变化,债券投资人的权益无法受到保护的困境。信托公司作为委托人,可帮助全部债券投资人取得债券受益权与担保权,并为债券投资人管理与处分担保物,及时掌握与监控发行人、担保人、担保物的信息,代替投资人追偿债权。

  多年夙愿今实现

  “债券市场最大的投资者应该源于那些金融机构,成为这些机构投资者重要的配置资产,满足那些保值、增值意愿强烈而又承担不了过大风险的投资者需求。” 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研究所冯主任表示。

  “拿公司债券来说,《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一出来,就吸引了众多垂涎的目光。公司债券的发行也给一些机构带来巨大的盈利空间,各机构都在磨拳擦掌。”他说。

  冯主任向记者坦言,这一信托业务得到肯定与支持,将为信托在银行和证券市场之外开辟另一条全新的融资渠道,同时也给信托公司带来了稳定的利润基础。

  尤斯表示,由于此前债券被统一监管,信托公司受制于发行条件限制严格、信托品种缺乏全国性二级交易市场等问题,丧失了越来越多的业务机会,不过,他们一直有这样的心愿。

  李振宇认为,债券业务对象实则为信托,但信托公司却被排除在债券受托管理的业务外,显然不太公平。可以说,这是一个本属于信托公司却遭到拒绝参与的信托业务。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