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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院赴日参加信托法国际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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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4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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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2日至26日,徐孟洲教授、朱大旗教授、杨东副教授赴日参加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研究中心和日本的亚细亚大学法学部、日本的第二大金融集团瑞穗金融金融集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信托与信托法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中南大学信托与信托法研究中心五所大学的研究机构共同举办的信托法国际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是去年9月10日,国际著名信托法学者、日本亚细亚大学法学院中野正俊教授访问人民大学法学院,并参加法学院举办的中日信托法国际研讨会时,与法学院的徐孟洲教授等共同倡议而举办的。中野正俊教授还是美国加利弗尼亚州立大学客座研究员、台湾法务部顾问和日本信托法学会、私法学会等团体会员。其学术在日本和国际上享有盛誉,曾先后三次受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聘请参加我国信托法的立法工作,并在人民大会堂作信托法立法演讲。他著述颇丰,代表作及论文主要有《信托法判例研究》、《韩国信托法概论》、《中国信托法概论》、《信托法和信托业法的修订方向》,《信托法判例研究》等。

  日本原法务大臣、前国会众议员、中南大学名誉教授臼井日出男先生日本瑞穗信托银行副行长内籐秀彥先生、日本独协大学周剑龙教授、日本亚细亚大学富田仁教授、原银监会非银部高传捷主任、原全国人大财经委巡视员、中国信托法、投资基金法的起草小组组长王连洲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沈四宝教授、赵磊副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的张军建教授、刘继虎教授、余卫明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的刘少军教授等50多人出席了研讨会。

  徐孟洲教授、朱大旗教授、杨东副教授分别向大会提交了论文“论国有资产信托法的价值、原则与基本制度设计”、“关于完善中国信托法若干问题的思考”、“管理层收购中信托方式的法律规制研究”。

  徐孟洲教授在研讨会上发表了演讲,做了主题报告。在论文和演讲中,徐孟洲教授提出: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中国信托业在几经整顿之后取得了长足进步,信托运用和服务的领域被不断拓宽,信托公司业务创新的动力和能力显著增强。在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的大环境下,尤其是在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互动中,国有资产信托凭借其独特的作用机制,开始在有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有效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方面,受到各级国资委、众多国有企业以及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关注和重视。徐孟洲教授提出制定一部符合国情、严谨务实的国有资产信托特别法(即国有资产信托法,已成为完善中国信托法律体系,为信托业务创新成果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的关键。

  徐孟洲教授的演讲获得了与会学者的高度评价。朱大旗教授的论文“关于完善中国信托法若干问题的思考”、杨东副教授的论文“管理层收购中信托方式的法律规制研究” 也获得了与会学者的高度关注。

  访日期间,徐孟洲教授一行还与日本青山学院法学院院长土桥正教授、杨林凯讲师进行了友好会谈和交流。并初步达成了赴日访问共同召开研讨会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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