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非银行金融机构有望进入银行间贷款转让市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05 04:34
人浏览
据媒体13日报道称,全国银行间贷款转让市场将积极发展中小商业银行交易会员,并适时引入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行类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还将有一揽子政策出台扶持该贷款转让市场的发展。  
报道引述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市场二部总经理助理的话称,目前“已经有一些非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来询问接入系统的相关情况”,相信未来会“适时引入”。根据规定,市场主体只要符合一定准入要求、签署《主协议》、申请成为贷款转让交易平台会员,都能够通过全国银行间贷款转让市场进行交易,目前市场主体均为银行。
  报道还指出,该市场还将加大对贷款转让交易经纪商、信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培育和发展力度。上海市金融办副主任徐权还透露,今后将推出一揽子计划支持该贷款转让市场的发展。全国银行间贷款转让市场建立初期,可研究通过适当财税政策比,如针对贷款转出方安排费收入、贷款转入方利息收入等税收优惠措施,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的贷款转让交易,扩大市场规模。徐权还表示,全国银行间贷款转让市场在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创造条件的同时,也需要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加快发展,两者协同发展构建完整的贷款转让市场体系。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