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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炼:PE监管须适度相关法规制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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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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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讯消息 2009年10月28日,由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主办的“2009清华管理全球论坛”在清华召开。本届论坛的主题是“全球经济复苏与企业重振”。作为清华大学在管理领域定期举办的最重要、最高规格的年度品牌活动,本次论坛吸引了来自企业界、学术界、政府部门的近500人与会。各界精英齐聚清华,共同探讨全球经济复苏之路以及企业重振的机遇和挑战。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曹文炼表示,根据中国的国情,在PE发展初期,应当有适度的监管,但也不能严格监管,监管法规应是政府部门跟市场人士互动的结果,在制订法规和办法的过程中注意吸收行业的意见,以使法规有利于行业发展。
  曹文炼:中国VC和PE发展到今天,由于中国特殊国情,以及中国文化和法律背景,中国现在的PE和VC管理人叫GP,跟凯雷相比有不同特点及国外基本上是几个有经验的人合组织,有管理经验,有风险经验,有融资本领等等,有的有强大的政府工作背景,中国为什么不一样呢?
  赵总背靠联想,这跟中国的特殊制度环境、特殊的文化背景有关系,由此讨论到中国为什么会出现现在的监管状况,审批制也好,备案制也好,为什么搞PE试点的时候需要审批呢?因为市场上还没有被大家认可的人合的管理团队,而是市场中有名的领先机构,或者是我们的信托公司,他们想做PE,他们的人员又不能自己出来,背靠这个机构做PE,所以需要获得监管部门的许可,这样就好理解了,不是我们想要监管他,而是为了培育这个市场,在中国特殊情况下要让一项金融产品或者投资产品变成现实总是要有一定程序,这是我想讲的第一点。
  第二点,下一步监管模式应该是什么样呢?我还是以创业投资为例,对VC的管理,我们在历史上曾经对VC是当做金融机构严格管理的,是由人民银行审批的,1985年批准成立中国创业投资公司,1998年全国政协提出1号提案,发展风险投资提案,我很有幸成为这项提案的主办人,我协调十几个部门共同讨论,结果大家认为VC就是投资机构,并不是具有系统性风险的金融机构,那时候打破了界限,VC变得不需要审批,变成根据公司法可以自行设立的机构,2002年、2003年VC市场有点乱,第一次创业板出来之前成立好多VC,乱投资,机构创业板又没有出来,有的炒钞票,有的搞房地产,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要对VC市场进行适度的规范,我们搞了十部委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法,根据这个办法我们实行两级备案制管理。
  根据中国的国情,在发展初期,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的,得有适度的监管,但是也不能严格监管,怎么掌握度,那就是政府部门跟市场人士互动的结果,在制订法规和办法每个过程中我们都很注意吸收行业的意见,包括赵总,赵总也是北京股权基金协会的执行会长,多次听取他们的意见,现在关于PE的法规也正在制订过程中间,这个办法如果能够出来,希望是比较适度的监管,是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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