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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兑付信托本金及收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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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6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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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于2004年12月28日发行的《青岛商业网点集团有限公司住宅地产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于12月28日到期。根据本信托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我公司应于本信托合同终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信托本金及收益划入受益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内。我公司将于12月28日开始将信托本金及收益委托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划入受益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内,请各受益






人确认自己的原信托帐号,如有变更请在信托本金及收益分配前与我们联系。

  如有疑问,请拨打理财服务中心电话85793266,或查询公司网站:www.hisyn.com.cn 谢谢您的支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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