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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重出江湖”一周年 大力发展仍需政策松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06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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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2003年中国信托市场的第100只计划“未卖先空”,爱建信托5个亿的“上海复兴东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计划”签约仪式在上海举行。爱建“老板”马建平坦言,搞个仪式是为了纪念信托“重出江湖”一周年,一切和卖产品无关。
事实上,信托计划售卖不能公开进行营销宣传,也无须宣传。一年来,140多只信托计划绝大多数都供不应求,广受市场追捧。一年前的这一天,第一只真正意义上的信托产品诞生后,给中国金融体制带来巨大的“鲶鱼”效应。信托正逐渐成为连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业市场的重要通道。
作为金融业四大支柱之一的信托业从1979年开始经营以来,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高峰时期的信托公司数达到1000多家,总资产有6000多亿元,占到当时金融总资产的10%。但当时的信托业功能定位混乱、主次业务颠倒,始终走不出“违规到整顿”周而复始的怪圈。
中国内地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均不发达,滞后的金融业严重拖累了实体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目前银行储蓄利率那么低下的情况下,竟然还有11万亿的人民币在银行里“躺”着,而诸多好项目的用资人却无米下锅,这是金融功能极不正常的表现。连接资本、投资和产业三大市场的信托业,其实等于在储蓄和投资之间设置了顺畅的管道。
2001年10月,《信托法》从原则上确立了信托业“重出江湖”的准则,之后出台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则在实际操作上提供了依据。2002年7月18日,“重出江湖”的信托公司向市场推出第一只计划,经过整顿后的信托投资公司,根据《信托法》及《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全新的业务。这一转变,是革命性的。
新的信托业务所依赖的信托制度,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是嫁接之物;所面对的市场是需要开发的潜在市场。目前而言,人们对信托业还缺乏足够的认识,信托机构的经营理念、管理体制、公司治理结构和人才战略还尚存欠缺,更重要的是信托业发展的政策束缚仍然太多。
首先,政策瓶颈严重阻碍了信托功能的正常发挥。比如《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这一规定提高了信托投资者的准入门槛。以5亿元的“复兴东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计划”为例,平均每个合同金额高达250万元,这是普通投资者所无法承受的。有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平均每个信托产品仅募集资金7000万元,募集资金低企与200份的合同上限有莫大的关系。一般1亿元规模的信托产品能使信托公司达到盈亏平衡点,显然,目前不少信托公司处于亏本经营的状态。市场普遍认为,这是因为中国金融市场不成熟,监管层最初为控制风险,不得不缩小盘子。现在看来,这个法规已有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地方。
其次,与信托业有关的会计、税收和登记等一系列配套办法尚未跟上政策和市场步伐。
此外,目前信托业运行成本过高,信托公司盈利微薄,最直接的困难是不能吸引高端人才。信托公司没有相关专家支撑,信托的制度功能就难以起到预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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