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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11000万股股权质押北京信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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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7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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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8月29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李卫国先生的通知,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10,000,000股(该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1%)质押给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上述质押登记已于2011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质押期限从2011年8月26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质押日止。

  截至2011年8月29日,李卫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1,991,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2%;其此次质押的所持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1%,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1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2%,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83.34%。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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