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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海南保障性住房投资信托基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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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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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下午,省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大会在省政协会堂举行。
  本报海口2月22日讯(记者袁锋)在21日省政协组织的“关注民生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委员访谈中,云海清委员提出,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地经验,探索建立海南保障房发展模式。

  “十二五”期间,政府如何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云海清说,香港经验是,香港政府供应住房主体,使用方式以租赁为主。政府出售土地,由开发商承建后回购部分房屋,租给市民,居住一段时间后政府折价出卖。同时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解决住房建设资金问题。新加坡经验是实行组屋政策。推行住房自有化政策,鼓励中低收入阶层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组屋。主要特点:小户型、低房价,严格管理组屋租售环节;重视组屋改造和开发利用;廉租房提供给低收入家庭。

云海清认为,有步骤地推行保障房建设,围绕2012年前要完成30万套保障住房目标,在“十二五”期间,分两个阶段建设保障房。就是前3年建设廉租房和公租房为主,建设少量的限价房,对有条件居民出售部分产权;后2年可适当增加限价房比例。二是参照香港经验积极争取设立并发行海南保障性住房投资信托基金,通过间接市场手段解决持续建设资金问题。设立模式可以以省政府为发行主体,联合房地产商共同发起,也可考虑以开发商开发面积基础按一定比例配售形式,筹集发起资金。三是可以借鉴香港经验从开发商手上回购部分住房,解决保障性住房房源问题。通过合理规划,保证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完善。

  云海清还建议,充分利用海南特区立法权,争取对保障性住房进行立法,从法理上明确保障性住房是本地居民享有的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权利。在实施上,明确政府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体责任,实行问责制;在处罚上加大力度,对保障性住房中违规的,应给予重罚,包括限制任用、升迁,保存不良信用记录,甚至与将来养老保险金发放挂钩等。

  作者:袁锋 (本文来源:南海网-海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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