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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信托“深蓝一号股权投资信托计划”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08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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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动荡,让一些信托公司相机而动,携手券商推出了投资于实业领域的PE产品。记者日前从相关方面获悉,新华信托携手上海某证券公司将于近期推出一款PE产品——新华信托·太平洋深蓝一号股权投资信托计划,这也是业内推出的首款以券商为主投资顾问的信托型PE产品。
  该产品的推介说明书显示,这款PE产品的受托人和副投资顾问为新华信托,而上海的这家证券公司则作为信托计划的主投资顾问,双方共同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信托计划,并拟选择符合证监会要求的投资主体进行投资。信托计划设定规模为5亿元。期限为5年,其中前2年为信托计划投资期,后3年为信托投资回收期。信托计划可提前终止。
  而在投资收益方面,推介说明书上规定,在信托计划的总体加权平均年收益率R达到8%/年的前提下,主投资顾问和受托人将参与信托计划的投资收益分成,分成比例为信托计划投资净收益的20%;其中主投资顾问分成比例为投资净收益的17.5%,受托人分成比例为投资净收益的2.5%。在信托计划的总体加权平均年收益率R低于8%/年时,主投资顾问和受托人不参与信托计划的投资收益分成。
  在多家银行理财产品零收益风波,基金跌破净值的局面下,中国理财市场“雪上加霜”,而PE产品的亮相则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多样化的理财选择。202007年4月,湖南信托与深圳达晨创投合作推出的“创业投资一号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作为国内第一只股权投资信托产品受到市场认可,此后深国投、中信信托、新华信托等信托公司接连与创投机构合作设立私募股权投资信托产品,截至目前,市场上已经有10多支股权投资信托产品成功设立。据悉,“新华信托·太平洋深蓝一号股权投资信托计划”是新华信托推出的第五只PE产品,新华信托上海部负责人马锋表示,由于前几只PE产品的推出受到了投资者的热捧,因此公司已将PE业务做为未来发展的一个主要的业务方向。
  “与社会创投机构相比,证券公司在担任股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顾问方面拥有一些前者不具备的优势。”马锋表示。首先,证券公司拥有更加专业的企业上市条件判别能力。其次,证券公司拥有上市预期更为明确的拟上市公司资源。最后,证券公司还拥有能够提供改制、辅导、保荐上市等一条龙服务的优势。业内人士预计,在新华信托首开先河之后,将会有更多的信托公司携手券商推出PE产品。
  不过,对于信托型PE产品,目前业内人士也存在担忧,即退出方面存在障碍。某西部信托公司人士向记者透露,虽然按照《信托法》的规定,信托公司是PE产品合法的发起者,但在PE最终退出阶段,目前还存在政策方面的障碍,“在被投资的企业上市时,目前证监会方面卡的比较死,一旦发现有信托计划,发审委将很难通过。”这位人士表示。对此,马锋表示,政策方面的确存在不明朗因素,但目前银监会正在和证监会沟通这一问题,相信这一问题最终会得到解决。此外,信托型PE还可以通过股权受益权转让方式来实现退出。
  据了解,该信托计划将于5月中旬开始推介,推介期两个月左右,该信托计划的认购门槛个人投资者为100万元人民币,机构投资者为5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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