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如何衡量信托类理财产品的风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08 15:50
人浏览
CFP国际金融理财师葛文克
  最近,由于加息预期的传言,市场上对短期信托类理财产品偏好巨大,3个月及1年期以内产品热销。投资者不仅在比较各个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和投资期限,同时也在衡量各类信托类理财产品的实际风险。
  目前商业银行在售的信托产品,通常由信托公司发行,商业银行作为资金托管方,其投资标的通常为地方市政工程、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央企及高信用级别公司商业银行贷款等。根据不同的投资标的我们可以区分不同的风险评级。
  地方市政工程通常无担保,但因其由地方政府发起设立城市发展投资公司,包含地方政府信用,通常认为较低风险。其操作模式主要是由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给城投公司,并通过信托公司将贷款资产证券化后,由商业银行分包销售给理财产品投资者。
  央企及高信用级别公司的商业贷款,同样可以由贷款银行通过信托公司将贷款资产证券化后,进行分包销售。因其为中央企业及高信用级别公司,对其的风险评级较低。
  信托公司发行集合理财类信托产品,由信托公司自行发行,通常无指定托管银行,投资金额的起点很高,一般至少需要100万到300万元。由于缺少商业银行托管环节,因此交易成本相对较低,提供给客户的预期收益率相较银行类信托产品更高,当然风险也是比较大的。其产品投资范围和投资风格较商业银行更加广泛和激进。除了投资上述标的外,有些信托公司类直销产品还投资房地产信托、私人股权、证券投资等等。当然,由于承担较高的投资风险,其市场风险溢价也比较高。
  交通银行目前发售理财产品主要以低风险的地方市政工程和国开行政策贷款为主,以上周在售的海蓝482号为例。风险评级为较低风险型,投资期限235天,交银理财客户年化收益3.6%,沃德客户年化收益3.7%,5万元为起售金额,投资方向为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资金信托计划,用于受让国家开发银行对借款企业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贷款债权,贷款用途为兰州市南山路工程项目。此类产品比较适合寻求稳健收益的客户。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