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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托类理财产品锐减高净值客户转投信托公司直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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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8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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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张惠) 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银信合作,《通知》要求银行和信托公司合作开展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信托产品期限均不得低于一年。对信托公司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实行余额比例管理,即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此外,《通知》还对开放式信托理财产品进行了规范,规定银行信托理财产品不能中途赎回。《通知》发布后,银行信托类理财产品锐减,高端投资者在银行可选择的理财产品减少,转而选择到信托公司直接购买理财产品。
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将客户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商业银行代为推介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不在本《通知》规范范围之内。
小技巧
购买信托注意细节

投资者在选购信托理财产品时,应注意一些细节问题。例如:仔细阅读信托合同,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对自己可能要承担的风险有一个全面的把握。信托理财产品绝大多数不可提前赎回或支取资金,只能协议转让信托受益权,因此投资人应尽量以短期内不会动用的闲散资金投资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目前,信托法规对信托公司的义务和责任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监管部门也要求信托公司向投资者申明风险并及时披露信托产品的重要信息,不少信托公司已定期向受益人披露信托财产的净值、财务信息等,广大投资者应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并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投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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