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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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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9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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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收悉内容如下:
一、2010年7月29日,大通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33.20万股股权质押给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月17日,大通投资将上述质押给天津信托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99.80万股股权(其中,133.20万股限售流通股的股权为原质押数量,66.60万股股权为公司于2011年5月19日实施2010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原133.20万股权转增所增加的股权数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押股权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4.7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2%。 二、2010年12月24日,大通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600万股股权质押给北方国际[12.72 -0.39% 股吧 研报]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月17日,大通投资将上述质押给北方国际信托的公司限售流通股900万股股权(其中,600万股限售流通股的股权为原质押数量,300万股股权为公司于2011年5月19日实施2010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原600万股权转增所增加的股权数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押股权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1.4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6%。 三、2011年1月31日,大通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00万股股权质押给北方国际信托。2012年1月17日,大通投资将上述质押给北方国际信托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50万股股权(其中,100万股限售流通股的股权为原质押数量,50万股股权为公司于2011年5月19日实施2010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原100万股权转增所增加的股权数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押股权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5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9%。 本次解除质押后,大通投资仍质押着其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2,951.70万股股权(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70.2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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