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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格局下信托产品创新正逢其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09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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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的三年是中国信托业乱终治始的三年,是里程碑式的三年。信托机构在感受到生存压力和竞争威胁的同时,也憧憬和构建着光明的未来;监管机构在强化管理的同时,更注重了环境的建设和完善;而市场和投资者在扩张和期盼的同时,多了几分理性和成熟。

■ 今年将是我国信托业"制度年",在去年制度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核心信托业务的特别管理条例,细化相关业务的实施规则。

■ 今后三年是信托公司确立行业地位,分割市场份额,完成发展战略,形成盈利模式的关键时期。鉴于金融领域有混业经营的趋势,信托公司手段多样、领域多元的优势将逐渐被弱化。

中国信托业在"一法两规"框架下已经走过了近三年的历程,在多变而纷乱的复杂环境面前,信托业表现出难得的沉着和从容。年整个行业在稳步有序推进和发展的同时,各个层面都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变革与历练。

一、信托功能进一步拓展

今年,在更好地发挥信托投、融资职能的同时,应进一步拓展信托的社会职能。发挥信托职能的多元化,使信托投资渗透到国家的一切经济生活之中,使信托派生出各种各样的社会机能,其中最主要的有三项:一是通过信托资金的运作,发挥投资和融资功能,促进经济发展;二是通过公益信托的运作,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三是通过年金信托的运作,配合国家社会保障措施及制度,发挥社会安全与稳定功能。

二、信托市场需求持续扩张

去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自1996年连续降息以来首次加息。并在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同时,进一步放宽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在这种形势下,预计今年信托市场总体需求变化不大,但由于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各信托机构之间竞争的加剧,信托产品创新的需求很大。

今年,信托将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财产信托的高级阶段)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此外信托公司将更加关注实体经济和虚拟资产的对应关系,以公司财务和资本市场为核心,创造联合资本、资金、股权市场的金融信托品种,协助恢复市场均衡。各类金融信托基金、财产权管理信托、资产信托等产品将陆续亮相。随着富裕阶层的增多,诸多民事信托、财产信托、遗嘱信托也可能应运而生。

三、信托机构全新战略布局

以后若干年,信托公司将出现两极迥异的选择:一为"加法",有条件的信托公司将酝酿组建金融控股集团,开展集团内混合金融业务。目前信托投资公司多数自身都拥有投、控股公司,其中包括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等,与各大集团公司有众多直接或间接的资产关系。因此,信托投资公司应凸显业务范围与功能广泛的特质,积极构建金融控股集团,提升信托业的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效益的最大与最优,强势突破;一为"减法",一些信托公司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和团队特点及专业结构,逐渐在一、两个领域或行业中逐渐形成特有优势,进而逐渐发展成极具特色的专业化信托公司。

四、法律制度建设趋于成熟

今年将在去年制度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核心信托业务的特别管理条例,细化相关业务的实施规则,突出业务实施中的可操作性。并针对信托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关键瓶颈问题,在信托财产登记、信托税制等方面重点攻关,力争突破。

作为政府监管者的银监会,今年预计将在信托信息披露、分类管理、风险控制、公募发行(含营销)等方面尽快着手实施制度建设。同时年中国信托业协会将正式挂牌成立,必将有利于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信托业良好形象,推进信托业有序竞争和总体发展。

另外,今年社会中介机构以及社会舆论等的监督地位将会得到较大提升,作用会得以更加充分发挥,有关方面也将进一步强化它们参与信托市场监管的责任,尽其微观层面上的风险揭示义务。

表1 年已经或即将出台的信托相关法规制度一览表
制度名称 制定部门 实施程度
《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银监会 年1月1日实施
《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银监会 征求意见完成
《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披露暂行规定》 银监会 征求意见稿
《信托投资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银监会 征求意见稿
《信托投资公司公司治理指引》 银监会 送审稿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财政部 颁布实施



完善政策环境 优化信托产品

对信托公司的监管不仅要治标,更要治本,要标本兼治,这一监管理念已经成为目前监管机构的重要共识,同时也必然成为贯穿于整个年以及今后相当一段时期监管战略的主导思想。换言之,我们不能只告诉信托公司不能做什么,而是更要为其引导一条生存发展之道。

由于"一法两规"颁布实施以来,诸多操作性的制度和细则严重滞后,一度给信托公司开展业务造成很大障碍,如因证券交易账户问题始终无法解决,导致信托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时,很难按照一法两规的相关规定将信托资金分户管理、分户核算。然而自2004年中期以来,监管部门加快了有关制度和政策规定建设的速度,在此基础上以年1月1日《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暂行规定》正式出台实施为标志,年将成为我国信托业名副其实的"制度年",包括《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披露暂行规定》、《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法规正式颁布实施,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及信托公司的业务创新将实现实质性突破,一些业务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和创新突破,将为信托公司建立稳定、规范的业务模式从根本上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平台(见表1)。

2004年市场对信托业务表现出了极为旺盛和迫切的需求。纵览2004年信托产品的总体构架,突出表现为几个特点:首先,由于受人民银行"121号文件"及房地产开发土地交易制度改革的影响,房地产信托业务异军突起,其产品的发行数量甚至一举超过了传统的基础设施信托而跃居首位。当然,就其运用方式而言,还存在明显瑕疵甚至不足,贷款运用的方式几乎占到70%以上。其次,银行信贷资产信托业务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该类信托产品相对增长速度超过了所有其它产品,几乎较前一年增长了十倍。充分体现出现阶段信托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对低风险金融产品的特殊偏好。此外,基础设施信托和地方重点项目资金信托仍稳居前列,总的发行规模仍居首位,再次昭示了信托产品的特有属性及专属优势。与此同时,在我国证券市场持续低迷,屡创新低的市场环境下,证券投资信托规模却居高不下,从而使信托公司的风险压力愈发沉重。

从年的发展趋势分析,不仅需求拉动的信托产品扩张趋势有增无减,而且伴随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外部制度配套和法律环境将得到实质性改善,从而必然会刺激信托公司产品创新的冲动,增加信托产品的供给规模,产品结构将向专业化和多元化两个方向发展,最终形成不同信托公司的差异化市场定位。与此同时,信托公司的业务模式也逐渐趋于成熟和稳定,产品结构和投资方向更加理性与合理,在总体规模较往年有较大增幅的同时,产品品质逐渐提高,投资结构日趋稳定。

展望年信托产品的结构性发展趋势,由于我国宏观调控框架下的金融政策仍然会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不会从根本上发生剧烈的变化和调整,人民银行"121号文件"的作用惯性还将会延续到年,甚至其影响深度要远远超过2004年,因此"资金短缺拉动型"的信托产品仍会在年受到追捧;与此同时,伴随我国国有企业和各项财产管理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理顺产权关系,明晰责任利益,优化产业结构,改革企业制度,提高资产管理和处置效率等一系列改革举措,都将对信托这一独具特色的财产管理制度提出众多的需求,"制度设计优势型"的信托产品的需求潜力极其巨大。基于上述分析,年信托公司在信托产品的设计安排过程中将更加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品的安全性。鉴于目前的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各家信托公司在确定信托项目,论证市场可行性,进行产品设计时,将风险保障措施放在最为首要和突出的位置上。同时采用财产质押和信用担保双重保证,财产信托方式下的受益权转让成为信托产品防范风险的首选方式。此外,信托公司在实践中还应摸索出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对策,如在财产质押的前提下,与资金使用方事先签署满足条件下的公司股权折价转让协议,并同时与接盘者达成跟进受让的意向,以此强化资金使用者的履约约束,也进一步加强了信托财产质押物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再就是选择融资租赁信托的业务模式,先将信托财产的归属权予以有效控制,然后再运用信用担保,对融资租赁信托合同的履约进行担保或对相关租赁物承诺回购。此外,很多信托公司在开展银行信贷资产信托业务时,将充分运用银行良好的信誉及担保能力,引进商业银行提供担保或承诺回购的风险保证措施,取得良好的效果。

值得提醒的是,信托公司应防止片面追求低风险甚至零风险,而违背客观市场规则,进而导致运行成本过高,最终失去可操作性。

(二)产品的组合性。组合投资无疑是分散投资风险的最有效手段之一。2004年在信托产品基金化理念的引导下,信托公司都刻意注重了信托产品投资方向的组合性,尽管目前受客观条件的约束,大部分实业投资领域的信托产品还未实现组合投资,但资本市场投资信托产品几乎100%都不同程度采用了组合投资的模式。而且,部分信托公司推出的证券投资信托产品在投资标的的组合方式上还有较大的创新,如:上海国投推出的指数连接投资资金信托计划优先收益权信托产品;杭州工商信托推出的"开放式基金精选受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通过精选优势基金,构建并不断优化基金投资组合,号称"分散已被分散的风险",通过组合投资,获取超额平均的回报。相信年伴随房地产信托管理办法的出台,以基金要素运行的房地产信托产品必然会在组合投资的模式上实现重大突破,进而真正达到分散风险,保证收益的效果。

(三)产品的系列性。伴随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体系逐渐趋于规范和成熟,一些信托公司在产品设计和发行的过程中,根据自身条件和资源优势,不断进行市场细分,并在一些投资领域中逐渐摸索出一些经验和规律,逐渐形成自身的特色和拳头产品,逐步建立起具有鲜明特征的信托产品系列,形成产品和公司的品牌效应。如中国外经贸信托推出的"医疗器械融资租赁信托计划"系列产品;天津信托推出的"天信恒信"系列产品;苏州信托推出的"理财宝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系列产品;华宝信托推出的"天元5000理财信托"系列产品等,都在市场中引起较好的反响,为日后更大规模的扩大产品发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年这一态势将进一步得到强化,信托公司在未来的产品定位过程中逐渐要完成由项目开发到产品开发;由融资运用到投资运用;由单一投向到组合投资的二次业务转型,最终形成标准化的、可复制的、持续性生产的系列化信托产品,创出自身的品牌。

(四)产品的前瞻性。年信托公司将在不断增加较为成熟的信托产品发行规模的同时,仍需加大合理创新力度,充分运用信托原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在不同层面和方位进行带有较强前瞻性的产品设计。银行信贷资产信托业务系列产品、基金型房地产信托产品、年金信托、公益信托等都是重点突破方向。其中,银行信贷资产信托产品增长速度及快,产品设计结构和原理差异性强。其最为典型的产品模式为:银行贷款债权信托受益权转让产品和银行不良贷款证券化受益权信托产品,这两类产品2004年较前一年的相对增长速度超过100%。如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必将为信托解决包括银行资产在内的国有资产证券化的难题探索出一条颇有价值的途径。年开展此类业务应进一步拓展合作范围和主体,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四大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外资银行等均可与之合作开展此类业务。除此之外,信托公司还可以将业务触角伸向土地整理储备、防洪堤建设、核电项目等国家经济建设的重大命脉行业。同时,信托产品在林业、污水处理、教育等环保行业和公益领域也大有可为。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自2004年始,我国信托业将整体进入信托产品的兑付高峰年。预计2004年至2007年的三年中,信托产品的发行规模,每年都会以超过50%的速度递增(见表2),2008年以后信托产品的发行规模及其增幅,将逐步进入平稳期。因此今后信托公司将面临与日俱增的兑付压力,监管机构也将面临更为严峻的监管形势。



行业竞争压力增大 信托公司面临分化

二十世纪末期,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日益加深,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广泛运用,金融产品的创新层出不穷,金融监管的水平不断提高,全球金融市场较为发达的国家都已经摒弃了分业经营的发展模式,混业经营已成大势所趋。

一、信托业竞争压力加大

我国加入WTO以后,根据金融行业的入世承诺,开始金融服务领域的渐进式开放。外资金融企业开始以合资或合作的方式进入国内的金融市场乃至信托领域。外资机构大多采用混业经营模式,其业务领域可以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及信托投资等多个方面,它们依托强大的资本实力和高素质的金融人才在信息、服务和融资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如果我国仍然长期沿用分业经营模式,则国内信托机构在市场完全开放的环境下势必难以与全能型的外资金融机构相抗衡。

正是基于这样的一种困境,特别是我国按照入世承诺要金融对外开放,各金融机构纷纷探索理财业务,自2003年以来此趋势尤为突出,进入2004年呈不断加速的态势。今后我国的金融市场,特别是资产管理业务,必然表现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格局,诸如:证券公司集合理财业务、商业银行不断推出的各类理财业务、基金管理公司各类基金产品、保险公司内部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等,竞争趋于白热化和公开化。导致原本就不存在的信托公司一统天下的资产管理市场格局被一举打破,信托公司手段多样,领域多元的优势逐渐被弱化。

今后的三年内是信托公司确立行业地位,分割市场份额,完成发展战略,形成盈利模式的关键时期。在过去的三年中,已经有一批信托公司稳健经营、规范管理,锐意创新,脱颖而出。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十年保持高盈利,债务按期偿还率100%。2002年人均利润183万元;资本充足率45.32%;不良资产率由1997年的7.8%下降到3.5%,从1993年至2001年,深圳国投利润每年超过2亿元。

在环球基金市场执牛耳的汇丰投资管理集团2004年9月22日,与山西信托投资公司签订框架协议,迈出组建合资基金公司的关键一步。公司拟命名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公司,法定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一经成立将成为目前中国最高实缴资本的基金管理公司。汇丰投资管理的亚洲区行政总裁裴布雷一语道出个中原委"我们主要想选择一家稳健可靠的公司进行合资,山西信托已有19年的投资信托经验,又是山西省最大型的外资金融服务机构,该公司多年来都有盈利,又没有财政问题,这种公司在内地是很难得的。"截至2001年10月,山西信托资产总额达108亿元,同比增长15%,2001年实现3亿元的利润,2002年实现利润近3亿元。公司的不良资产比例只有2%。

天津信托投资责任有限公司,2004年一举增资至14.25亿元人民币,增加流动性现金资产9亿余元,2004年共核销历史遗留的不良资产总量的近40%,实现利润8千余万元。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04年已经连续11年实现盈利,信托业务收入占公司全部业务收入的比例高达90%,真正凸显出回归信托本原业务的主导方向。

而与此同时,通过2004年交叉检查和风险排查的结果来看,除已经被监管部门停业整顿的3家信托公司之外,目前还有若干家信托公司可以被视为高危企业。

二、防范风险提高生存能力

通过以上鲜明的对照可以看出,若以前面提及信托公司的分化趋势某种意义上还可以视为仅仅是一个理论推导的话,现在则已经演化成无情的现实。深入探究信托公司之间产生严重分化趋势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认识程度及防范控制能力存在较大差异。

1、控股股东的操纵风险。由于目前信托公司的治理结构尚未出台统一、刚性的管理规定,从而使信托公司股权结构中,一股独大的现象屡见不鲜。在此架构下,无论控股股东是政府部门还是民营企业,实际上都极易产生控股股东的操纵风险。已经有个别地方政府每年给信托公司下达"融资任务";更有民企股东给信托公司规定"圈钱指标"。虽然作为信托公司的管理层,似乎在股东的不当意志和公司自身的经营宗旨二者之间还有选择的余地,而事实上,任何股东的不当乃至非法图谋,都与作为金融机构的信托公司的行规是水火不容的,也都足以导致信托公司在瞬间毁之一旦。德龙事件中一些信托公司的迅速衰亡正是上述论点的真实写照。

2、业务结构失衡导致的经营风险。目前众多信托公司正在生存与发展之间苦苦的选择和探求。虽然生存问题更加现实和急迫,但少数公司不惜急功近利,甚至饮鸩止渴,"以身相赌",导致业务结构畸形发展,不顾自身的人才结构、专业水平和操作能力,贸然进入资本市场,集中投资,重仓持有,使风险规模快速积聚,风险程度远远超出了其可控的范围。一旦无法掩盖,就会酿出覆没悲剧。

3、存量信托财产的运行风险。伴随各家信托公司信托业务的不断开展,信托产品不断增加,存量信托财产规模不断增长,这就要求信托公司对运行中的信托财产状态和质量进行系统的管理、严密的跟踪和及时准确的反馈,并运用金融工程的手段,及时启动风险防范措施,留足风险处置空间,化解风险,弥补损失,确保信托财产安全。否则,如果只重开发,不重管理;只重立项,不重运行;只重增量,不重存量,则会使信托财产的后期风险和运行风险不断加大,最终极易导致"功亏一篑"的结局。

4、内控混乱导致的管理风险。尽管大多信托公司早已较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但目前确实还有少数公司内控混乱,缺少基本的决策民主机制、权力约束机制和高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从而使公司的发展前景充满了不确定性。

综上,信托公司的急剧分化已成不争的事实,个别信托公司的风险隐患尚未根除,应引起业界和监管层足够的关注与重视。



表2 2003-年信托产品兑付规模统计表(仅限公布数字)
年份 兑付产品数量(个) 兑付金额(亿元)
2003年 13 9.32
2004年 115 78.617
年 263 280.0379
(编辑:信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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