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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有关人士:信托公司分类监管尚需时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03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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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制度事关信托业长久发展
  中国银监会有关人士日前表示,虽然银监会将尽快推出信托公司分类监管,但由于它要下发到59家重新登记的信托公司进行讨论,然后形成初稿,所以具体分类监管尚需一段时间。
  他说,信托公司分类是件很敏感的事情,预计银监会将进行特殊处理。业界关于“某某信托公司成为第一类”的传闻并不真实。况且,信托公司分类的指标是动态的,而非一成不变。
  他认为,目前信托业面临的问题主要有经营困难和违规经营两种。前者表现为:对资本、货币、实业三大领域的投资都没有做通;跨领域风险;多年行业不景气导致的人才严重流失;相关制度不健全、不配套,配套制度出台进度慢;业务设计的特点造成单个机构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
  对于信托公司违规经营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全面、历史地加以看待。所谓全面地看,是指信托公司虽然有困难,但并非不可克服。统计显示,目前好的信托公司收入以亿元计,但差的公司却亏损数千万元。同时,还应注意信托的违规面、风险原因等。所谓历史地看,是指信托公司从重新登记至今,时间并不长,新制度起步势必难以一帆风顺,难以十全十美。因此,当下出现的发展中问题应在发展中加以解决。
  至于信息披露,这位人士说,它“对信托业的影响将是生死攸关的”,关系到信托业能否长久发展。虽然目前有人对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存有不同看法,但必须承认,我国的信托业起步不久,老百姓购买信托产品主要是基于对政府的信用,因为信托公司的重新登记是在政府部门进行的,因而政府有必要强制信托公司进行信息披露。不过,他也表示,随着人们对信托认识的逐渐加深,信托业的信息披露最终将得到减化。
  他说,此前有人认为,银监会将对信托进行第六次整顿。这一说法是“不准确的,也是不负责任的”。因为这种说法的言下之意是第五次整顿失败。但事实上,第五次整顿不但取得了巨大成绩,而且至今没有结束,市场退出、公司制度建设等事项仍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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