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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传唤法律依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3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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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行为人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话,我们知道可能是会对其进行刑事传唤的,在对行为人传唤的时候,也需要法律的支撑,那么,刑事传唤法律依据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刑事传唤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1、  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后必须使用讯问笔录、而不能使用询问笔录。对证人或不明确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适用刑事传唤。

  2、  刑事传唤不能异地进行。但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是指户籍地、经常居住地。

  3、  传唤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

  二、刑事传唤不属于强制措施

  1、刑事传唤具有通知功能。刑事传唤实质是公检法依照法定程序通知特定的人自行到案的一种诉讼活动,其目的是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2、刑事传唤不属于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规定是在措施类,而不在强制措施类。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由此可见,刑事传唤并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3、刑事传唤具有潜在、间接的强制性。

  4、刑事传唤是一种侦查行为。《刑事诉讼法》对刑事传唤的规定,出现在第十二章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之中,意味着刑事传唤作为一种侦查行为,是侦查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进行的一种专门调查活动。

  三、刑事传唤如何处理

  刑事传唤后,该立案侦查的需要立案侦查,该审查起诉的,需要审查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对刑事传唤法律依据有所了解,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遵守法律。在对行为人进行刑事传唤的时候也是需要遵守有关的法律规定的。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法律快车的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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