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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没问题干嘛撕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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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2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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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没问题干嘛撕病历?男子痔疮手术后死亡 蚌埠法院依据医生奇怪举动判医院担半责 这是一场历时3年多的医疗纠纷,蚌埠人孙大姐的丈夫到医院做了痔疮手术后,次日病情恶化,第三天凌晨就撒手人寰。但是医院认为治疗过程没有过错。经过两次诉讼,近日,蚌埠市蚌山区法院一审判定医院承担50%的赔偿责任,依据就是医生曾经当着孙大姐的面将病历撕毁,然后重新填写。

  病人痔疮手术后死亡

2007年4月21日,孙大姐的丈夫李庆(化名)在蚌埠市某医院进行了痔疮手术,随后,医生让他回家休养。可是李庆回家当晚就感到腹痛,次日凌晨,他被家人送到医院抢救。到医院后,主治医生竟当着孙大姐的面将病历撕毁,重新书写。

  4月23日凌晨,李庆因抢救无效死亡。孙大姐一家认为,丈夫死因是医院治疗不当,但是医院却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拒绝了孙大姐一家的赔偿要求。

  两次诉讼耗时三年

  当地卫生部门介入纠纷,并委托安徽医科大学病理学与法医研究所对李庆进行了尸检,结论认为,李庆的死亡原因为急性肺水肿,医院并不承担责任。

  孙大姐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鉴定也显示,医院医疗没有过错。

  审理中,孙大姐提出医生当她的面将病历撕毁这一细节,但她一时拿不出证据,最终无奈撤诉,这时已是2010年1月22日,三年中,李庆的父母也相继去世,好好一个家只剩下孤儿寡母。

  医院被判担半责

  几经努力,终于,医院牛医生给孙大姐出具了证明,证明自己当时确实撕毁过原病历。拿着这份证明,孙大姐再次来到法院起诉。法院认为,患者从入院治疗至死亡就两天时间,其病历的原始、真实性是判断医院有无过错责任的关键证据,而医生撕去4月21日病历,重新书写,改变了病历的原始、真实性。

  法院据此推定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酌定双方责任比例各为50%。宣判后,医患双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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