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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人员遭打骂医疗机构被打砸咋给医患纠纷“降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24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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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医患纠纷越来越多,记者从内蒙古卫生厅了解到,全区由于医疗纠纷引发的辱骂、殴打医务人员和冲击医疗机构的事件屡屡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以来,全区共发生医患纠纷1024起,越级上访24起,经过鉴定为医疗事故的125起。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不正常的医患关系?该如何看待、解决这个问题?近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现状

医护被打骂是常事

“在我们医院,医生护士被病人家属打骂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医院工作了近十年的刘护士对记者说。刘护士告诉记者,有一次她在给一个孩子输液扎针时,由于孩子太小第一针没扎住血管,孩子不停地哭,使她感到紧张,孩子的爸爸就开始大声叫骂,甚至还要动手,后被同事拉开,这样的事在我们这里经常发生,现在她们在平时如发现住院孩子父母或家属较难缠,就会特别注意,在为孩子进行治疗时会结伴去的。

而在急诊室工作的赵护士对记者说,我们这里的医护人员也是受伤最多的,挨骂几乎天天有,被打的事也时常发生。她告诉记者,有一次一名男子被抬进急诊室时全身是血,护士急忙进行处置,但由于当时正好有一起车祸有多人受伤,值班医生在为那些患者进行治疗,等过来为这名男子检查伤势时,送病人进医院的几个男子非常生气,指责大夫过来得太慢。当大夫和他们说明原因时,其中一男子一巴掌打过来,大夫的脸立刻出现了五个手指印,但大夫并没有停止为病人治疗,到了第二天病人病情稳定,大夫的脸肿得连嘴也张不开了。

出诊接收病人更加危险。急诊室的另一位姓王的护士对记者说,医院的医护人员几乎每天都有出诊任务,那些在街头打人、砸东西,或在家狂躁不安、对家人生命构成威胁的精神病人,谁也不敢接近,但出诊救治的医护人员却要和这些人零距离接触。有一次她们去接一名打群架的人,到现场后,发现受伤的有两名男子,一个男子肚子上被捅了一刀,血流个不停,另一个头上有个血口子,医护人员让他上车,这男子说什么也不上车,由于担心时间久了会有危险,其中一名护士过去拉那个受伤的人,让他上车,那男子不由分说踢了她一踢,她当时就站不起来了。

调查

医院拿钱买“平安”

医患纠纷指医疗机构与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纠纷。医患纠纷包括基于医疗过错争议产生的医疗纠纷,也包括与医疗过错无关的其他医患纠纷(如欠付医疗费的纠纷等等)。其中,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医疗过错、侵权与赔偿纠纷。
采访中,一家医院的医务人员告诉记者,医患纠纷出现增长趋势的原因之一是患者维权意识增强,之二是医患之间的信任关系荡然无存,患者发现一点小差错就不依不饶,这就使医生在治病救人时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成为医疗纠纷解决的潜规则。内蒙古玛拉沁医院许院长对记者说,面对暴力,医方因顾忌社会影响而简单地“给钱了事”,无异于激励了患方对暴力方式的选择。这种激励促使患方期待更多的利益,进而施加更大的压力,而医方又一让再让……如此恶性循环,医疗维权暴力化日益加剧。许院长认为,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出现医疗纠纷后司法部门作一个鉴定,是谁的责任谁承担,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医院还是患者,都应该严格遵守,而目前的现状是,医院为了不影响正常秩序及绩效,遇到医疗纠纷时,往往采取“出钱买平安”。

声音

制定医疗纠纷处置办法迫在眉捷

呼和浩特市政协委员屈志国认为,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对健康和疾病的期望值日益提高,许多人认为,医生是神,应该手到病除,而目前的现实是有疑难、危重疾病不能完全治愈,患者表现得情绪激动,当两者发生矛盾时,个别患者或家属就会采取不理智的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臧宪凌在2011年1月份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制定《自治区医疗纠纷处置办法》的提案。臧宪凌认为,近年来由于诸多因素形成的医疗纠纷事件不断升级,医疗安全问题已摆在医疗工作的首位。由于没有一套相应规范的医患纠纷处理办法,导致了医疗事故发生后,在事故鉴定、赔偿标准等方面医患双方分歧很大,出现了一些医院推卸责任,一些患者漫天要价、无理取闹的现象。这种情况一方面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巨额的赔偿金也使一些医院不堪重负,医务工作者成了高风险职业。另一方面,也使一些事故的受害者不能得到合理的赔偿。医患关系紧张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所以,制定一套适应我区实际状况、照顾多方利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医疗纠纷处置办法成为了当务之急。

为此他建议,由自治区政府组织制定具有可操作的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和实施细则。对合理、公正、及时、明责明权的处置医疗纠纷起到指导和约束的作用。另外要集社会多方面力量,包括公安、法院、卫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医学专家等共同参与。

建议

医疗纠纷合法化处理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如何解决医患纠纷?昨日记者采访了内蒙古蒙元律师事务所的魏权律师。医患纠纷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引起医患纠纷,甚至出现“医闹”,大多是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死亡或治疗后变成重度残疾导致。而导致这样的纠纷又是诸多原因造成的。有的是医院方面对患者的病情诊断错误造成,有的是对患者使用药物不当造成,有的是患者本身病情严重,无法治疗造成。

魏权认为,出现了医患纠纷后,相关医学专家要在第一时间对患者进行医学鉴定,如果鉴定结果表明是医院方面造成的,医院有责任追究医生的责任。另外,关于医疗事故,法律是有相关规定的,要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处理医疗事故。另外医院的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医院方面要加强医院的制度建设,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机率。出现医疗纠纷后患者采用暴力过激行为对医院施压,以达到赔偿目的,应该严厉打击。[page]

魏权律师认为,医疗维权暴力化实质上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违法行为,严重的还可能违反《刑法》。因此,有关部门应当针对“医疗维权暴力化”制定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公安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对那些严重干扰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必须制止,并督促其通过合法的途径予以解决。

延伸

卫生厅制定医患沟通制度

记者从内蒙古卫生厅了解到,为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和纠纷,增强患者对医院的信任和对医务人员的理解,全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制定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医患沟通制度》,将医患沟通纳入诊疗常规。

据了解,自治区卫生厅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医患沟通制度》实行以来,为医院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和纠纷,增强患者的治疗效果发挥了积极作用。医患沟通制度将医患沟通分为入院前、入院时、入院3日内、住院期间和出院5个阶段,并要求医生对此作详细记录。

而记者也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近年来,在个别医院的个别医务人员中,“生、冷、硬、顶”的问题还继续存在,这些都是造成医患纠纷的重要诱因。目前卫生部门正在不断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力度,以开展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为契机,使医疗机构的内涵建设不断加强,医疗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流程和就诊环境不断改善,目的就是使患者得到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逐步构建更加和谐的医患关系,减少医患纠纷。 (文/朱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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