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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诊所设立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2-27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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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国家的医疗机构种类非常多,除了常见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门诊部以外,我们接触的比较多的就是私人诊所了,一些小的感冒等都可以到诊所进行治疗,对于开设私人诊所,我们国家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不能随意开设,那么私人诊所设立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私人诊所设立是怎样的

  1、为加强对私人诊所的管理,促进私人诊所健康发展,根据国bai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私人诊所的设置和监督管理制定本暂行规定。

  2、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六)具有常住户口。

  (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八)符合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3、凡申请设置私人诊所,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并提交如下材料:(一)设置申请书(必须申明是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其他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县或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表、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个人工作简历,离退休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证明,租赁房屋的需提交租赁协议)。

  4、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根据本规定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被批准的,应向申请人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应注明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西医诊所基本标准

  1、设置人、主要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2、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3、人员:1名执业医师、1名执业护士。

  4、房屋:

  ①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②每室必须独立,并配备紫外线灯。

  5、设备:应配备有基本设备及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6、制定并张挂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并成册可用。

  7、注册资金到位。

  三、医疗机构的类别

  (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2)妇幼保健院;

  (3)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4)疗养院;

  (5)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6)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7)村卫生室(所);

  (8)急救中心、急救站;

  (9)临床检验中心;

  (10)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11)护理院、护理站;

  (12)其他诊疗机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私人诊所设立是怎样的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要想开设私人诊所,首先要具备相关的医疗资质,然后在注册资金、人员配备、场所等方面也有所规定,在通过了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核之后方可开设。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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