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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如何保证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医改与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05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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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是新世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为了便于群众理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改与我》编写组组织有关人员编写了这本辅导材料,对群众最关心的40个问题作了解释和说明,希望有所帮助。

《医改与我》五、药品政策

36、如何保证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


医改与我(40问)

今后,国家将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制度。自2009年起,确保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类型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规定首先选择配备基本药物,并将基本药物作为临床治疗的一线药物首先选择使用。有关部门将制定不同规模、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并定期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管理情况。为满足患者需要,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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