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108.需要重点完善的医药卫生法律制度有哪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问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05 11:43
人浏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已相继公开发布。为了配合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方案》精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了这本《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问答》,对108个重点、热点问题作了较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参加编写的人员主要是直接参与医改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研究的同志,希望对大家了解医改、认识医改、理解医改和参与医改有所帮助。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问答》十三、建立健全医药卫生法律体系

108. 需要重点完善的医药卫生法律制度有哪些?

2008年中央批准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卫生法律有5部,它们是:食品安全法、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精神卫生法、药品管理法(修改)、中(传统)医药法。这5部法律是今后几年需要重点完善的医药卫生法律制度。目前,《食品安全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其他四部法律正在制定和修订过程中,重点内容将是:

一是明确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应承担的责任,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保证群众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基本卫生服务能力。


医改问答(108问)

二是预防精神疾病的发生,保护精神障碍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精神障碍的诊疗活动,加强康复体系建设使精神障碍者重返社会,完善精神卫生的保障措施。

三是加强药品研制、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完善药害事件处理,保证基本药物制度落实。

四是进一步确定中医药发展方向,保持中医药学科特色,规范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大中药材开发,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