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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医疗纠纷不能依靠“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24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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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人在医院治病,病没治好,人却受到伤害甚至死亡,势必产生医疗纠纷,这时应怎么处理?这是医院和患者、患者家属都无法避免却又必须冷静面对的问题。

  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程玉伟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医患纠纷可通过三种途径解决:一是自行协商;二是行政解决,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三是司法裁决。

  在解决纠纷过程中,要确定人身伤害是由医疗事故造成的,还是非医疗事故造成的,因为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法律适用不一样,前者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裁判。赔偿的标准也不一样,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而非医疗事故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生纠纷后,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

  如果伤亡患者家属不愿意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申请做医疗过错鉴定,患者可以不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选择医疗过错鉴定。对不构成医疗事故,无法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索赔,但医院确实存在医疗过失的情形,患者可以选择医疗过错鉴定。

  程玉伟律师告诉记者,医疗事故鉴定后,如果认定构成医疗事故,则医疗机构不仅需要赔偿患者损失,相关医疗卫生行政部门还要对医院或医生进行处罚。而医疗过错鉴定,只能作为民事赔偿时的依据,不能据此对医院或者医生进行处罚。

  如果经鉴定属医疗事故,患者或患者家属可以获得如下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赔偿项目没有死亡赔偿金,而非医疗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有死亡赔偿金。

  在赔偿数额方面,最高法出台的意见规定:确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应当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如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将使患者所受损失无法得到基本补偿的,可适用《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适当提高赔偿数额。确定非医疗事故的一般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应当适用《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另外,需要提醒患者及患者家属的是,刑法修正案(九)将“医闹”正式写入刑法,也就是说“医闹”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及患者家属应依法、理性维权,不要有过激行为,不得干扰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以免触犯刑法。

  (原标题:解决医疗纠纷不能靠“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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