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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逸夫医院的一起医疗事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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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9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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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属和直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厅《关于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发生一起医疗事故的情况通报》(浙卫发〔2009〕18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并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发现缺陷,及时整改,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加强与患者交流与沟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我局将以落实医疗纠纷定性与责任追究评析制度为抓手,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落实情况的督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及发生医疗事故不依法处理的单位和人员,将追究责任并通报批评。

  四、市属医院要按照我局要求,按时上报医疗争议评析材料,认真抓好评析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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