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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部手术后,66岁老人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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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3 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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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黄岛的刘女士向本报反映,她的婆婆崔女士去年12月底在黄岛区开发区医院(原胶南市开发区医院)做了一个胃部手术,但是手术之后却一直昏迷不醒,直到术后24小时才发现她的婆婆得了脑梗塞,并且被送入重症监护室,目前崔女士仍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刘女士告诉记者,半年以来他们多次找到医院要求承担手术后瘫痪带来的损失,要求院方赔偿10万元,但是遭到了院方拒绝,目前医院方面已经因欠费向患者提起了诉讼。

  一、受罪做个胃部手术,术后瘫痪了

  “我婆婆现在只能躺在床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66岁的人自从去年年底的一次手术后就彻底倒下了。”市民刘女士向记者说起自己一家半年以来的经历。“去年的12月25日,我婆婆感觉胃里不舒服,就从藏南来到了黄岛区开发区医院(原胶南市开发区医院),医院方面检查之后说是幽门梗阻,需要做手术。当时医院方面告诉我们也有胃癌的可能。我们表示,如果是胃癌晚期或者中期的话就采取保守治疗,不做手术。”刘女士告诉记者,但是正是这个手术让他们整个家陷入了混乱和困境。

  刘女士说,“手术之后我婆婆就一直不醒,直到术后24小时才有内科大夫过来检查,说是脑梗,随后匆匆来到重症监护室,在里面待了8天才睁眼。后来医生诊断为瘫痪,我婆婆就被转入了现在所在的外科3号病房。”

  据了解,因为刘女士的丈夫金先生是病人老两口的独生子,所以自从崔女士瘫痪之后,除了金先生的父亲整日陪伴以外,刘女士和丈夫的日常工作、生活也严重受到影响。

  二、疑问家属称手中“病历”疑点重重

  患者苏醒几天之后,刘女士再次找到医院,要求查看自己婆婆住院以来的所有病例。“因为我们对为什么老人手术之后就瘫了这一点存在太多的疑问。想要弄清楚。”刘女士告诉记者,她也曾到其他医疗机构咨询相关专家,据专家推测,手术后出现瘫痪可能是因为麻醉药的使用剂量不合理导致的,也可能是手术中病人的姿势不正确导致的。但是这些都是发生在手术之中,家属无法知道,所以他们向医院提出了查看病历的请求,目的就是查看手术中麻醉药用量等内容。刘女士介绍说,“因为医院表示查看病历必须由律师陪同,所以我就找到了一名律师跟我一起来。但是拿到病历的过程却是非常漫长,用了6个小时。”

  据刘女士夫妇表示,他们所拿到的病历有几点严重的错误:其一是入院时间明明是12月25日,但是病历上却是22日;其二病历上说老人是“手术后平安进入病房”,对这一点刘女士夫妇更是不认同。“因为实际情况是24小时仍未苏醒且随后进入了ICU”,刘女士认为,这些情况完全不应该被称为“平安进入病房”。

  三、答复病历已封存,现已诉诸法律

  6月6日下午,记者采访到了黄岛区开发区医院(原胶南市开发区医院)医务科一位副主任,想通过他联系到主要负责患者治疗的医生,该副主任表示,主治医生不在医院,并且患者的相关情况他比较了解,可以做出介绍。

  记者对老人的相关情况提出了几点存在疑问、需要求证的地方,其中包括:在手术后的24小时之内老人没有苏醒,医院方面有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病人苏醒之后患者家属提出开具相关证明、然后转院的要求,为何被拒绝;病人家属拿到的病历内容与实际有不符之处;再就是病人目前仍处于瘫痪状态,为什么现在除了一种降压药几乎没有其他治疗手段。

  医务科的这位副主任没有明确表示医院是否在病人昏迷的24小时之内采取过什么有效措施,并且表示病人的病历已经封存,除了病人家属当时拿到的那份,在场的所有人都无法看到另一份病历。对于为什么没有开出相关证明,他表示病人家属要求开出证明医院承担责任的证明,的确没法开具该项证明。

  为什么老人目前瘫痪在病床上,病房内却没有正在启用的医疗仪器、没有医护人员进行治疗?对这一点,该副主任表示,病人的胃癌手术就目前的状况看已经不需要治疗,而由脑梗引起的瘫痪,也不需要进行治疗,多数此类病人都是在家护理。对于病人家属关心的“脑梗塞是否是由手术引起”这一点,副主任表示,该问题需要权威机构的鉴定。

  四、僵持医院拒赔偿,双方起争执

  在医院3楼的外科病房楼道里,记者注意到,整个楼道里几乎都是住满病号的病床,在3号病房里的3张病床上却只有崔女士一位病人。医院方面表示,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前不久因为安排一位脾脏摘除手术的病号住进该病房而遭到了刘女士一家的反对,争执进而演变成了冲突,医护人员、病人家属大打出手,甚至报警。医院工作人员称医生被病人家属撕扯,病人家属则称自己被医护人员围攻。

  同时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欠费,医院已经到法院对患者提起了诉讼,准备走法律程序。患者一直坚持的免去医疗费再加10万元赔偿的要求,遭到了医院方面拒绝。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仍处于僵持中。

  五、解决途径遇到医疗纠纷一般会走3条途径

  那么医院和患者之间如果出现医疗纠纷的话,一般会怎么处理呢?对于这个问题,黄岛区卫生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一般会通过3条途径解决这一问题。“一是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通过事故鉴定,界定事故的级别,确定责任。还可以走司法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再就是协商解决,就是在双方自愿、都能接受的情况下进行协商解决。”卫生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他了解出现医疗纠纷之后走司法程序的比较多。

  据介绍,目前黄岛区(原胶南范围内)还没有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如果有了这么个委员会,那么就可以参与到调解中来,可以界定医疗事故的责任。从卫生局的角度讲,工作人员表示还是建议走正常的医疗事故鉴定或者是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

  崔老太的老伴在病房里照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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