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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检报告单”丢失现象常见医院应担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01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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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机构的“辅检报告单”是指各种医疗仪器设备,包括放射、化验、超声、心电、胃镜、病检等检查出具的结果。它不仅是疾病诊断、鉴别诊断、分析病情、调整治疗方案的参考依据,也对调解和处理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有十分重要的举证作用。

  目前,医院丢失“辅检报告单”的现象并不鲜见。其原因主要有:患者已出院,病历也已归档之后,相关的辅检报告单才发到患者住院的科室;医技科室发送报告单到住院科室而主管床位的医生未当班;个别医护人员收到报告单后不及时粘贴在患者病历中,因乱放而造成丢失等。

  辅检化验单丢失的后果不可小视。它可使各种保险赔偿所需复印的资料无法提供,或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因缺乏诊断依据而无法举证,很可能造成败诉的结果。

  所以,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对“辅助检查结果报告单”的管理,实施“谁签收、谁丢失、谁负责”制度,严格要求凡医生开具的所有辅助检查项目,除患者签字拒查的项目外,其报告单一律贴附在病历中,对无目的的滥检查和只签收不粘贴导致辅检化验单丢失的行为和现象,除应按相关检查费用加倍扣除当事人的工资赔偿患者外,还应由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承担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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