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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起医院术前签安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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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1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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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即将实施,成都各医院已接受相关培训

昨日中午,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一位60多岁的患者刚做完骨科手术,突然出现呼吸道窒息,由于家人不在身边,医院判断属于特殊情况后,医务科代表签字,医生及时为患者进行了气管切开手术。事后赶到的患者家属对医院的做法也没有异议。

3月1日,最新修订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将开始正式实施,2002年颁布的试行版同时废止。《基本规范》明确规定“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昨日记者了解到,省卫生厅并未就此出台细则。同时,相较2002年的试行版,《基本规范》新增“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条款及打印病历内容等要求。

成都已培训500医务人员

前日下午,由华西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部部长杨天桂主持的《基本规范》培训在成都新政府大楼举行,成都市各医院共约500位相关医务人员接受培训。杨天桂介绍,目前各医院都在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昨日下午接受记者采访时,他的手机响个不停,不断有医院打电话来向他咨询。

省卫生厅医政处副主任科员王锦强告诉记者,节后省卫生厅已将《基本规范》原文转发至各市州,并未针对某些条款出台细则。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遇相关医患

纠纷,各医疗机构先按程序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至医政处后如无法解释,再由卫生厅上报卫生部。

特殊情况医院替病人签字

《基本规范》明确规定,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杨天桂对此解读说,新规定对委托人的定义更加宽泛,相对而言医院的手术压力就减少一些。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蒋明瑞说,该院在特殊情况下替病人签字手术的机会很少,一年大概有1到2次,昨日中午就有一例。昨日中午,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一位60多岁的患者刚做完骨科手术后,突然出现呼吸道窒息状况,但家人不在身边,也无法及时联系,医务人员马上将这一情况报给该院医务科科长蒋明瑞,判断确实属于特殊情况后,医务科代表签字,医生为患者进行了气管切开手术,患者及时脱离了危急状况,蒋明瑞说,“如不及时进行手术,患者几分钟内就可能死亡”。事后患者家属赶到,对这一做法也表示了理解,没有异议。

新增“手术安全核查记录”

与2002年试行版相比,《基本规范》还

新增了“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条款,规定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病人离室前,共同对病人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风险、手术使用物品清点等内容进行核对记录,输血的病人还应对血型、用血量进行核对。杨天桂说,川大华西医院去年就已开始进行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此举是为了减少手术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保障患者权益。“之前国内某医院曾出现过将两个病人手术互相做错的情况,这种惨痛的教训医院都应该吸取”。3月1日开始,成都市各医院都将增加手术安全核查记录这项工作。

打印病历签名后不得修改

目前,国内越来越多的医院开始打印住院病历备案存档,我省川大华西医院、省医院等也已开始实行。与手写病历不同,打印病历由医务人员将住院病人各项内容录入电脑后打印出来,相关医务人员手写签名备案存档。如患者确实有需要,在允许的病种范围内,再经过一系列程序为其复印。为应对这一新趋势,《基本规范》新增打印病历内容及要求,要求医疗机构打印病历应当统一纸张、字体、字号及排版格式,打印病历编辑过程中应当按照权限要求进行修改,而已完成录入打印并签名的病历不得修改。 记者刘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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