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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各医院须提供戒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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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1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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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方案》出台 医卫机构禁用卷烟接待宾客

  讯王振戎、记者徐明、实习生徐英报道:记者昨日从南昌市卫生局获悉,南昌市卫生局日前出台了《南昌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2010年,该市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成无烟单位;到2011年,实现该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

  南昌将建控烟工作网络

  今年下半年,该市卫生系统将建立健全控烟网络,各有关单位成立控烟管理组织机构,培训控烟监督员,完善本单位控烟设施。到2010年,全市卫生系统控烟工作全面开展。《方案》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禁止使用卷烟接待宾客。要将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和提供戒烟服务等指标纳入《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规定。

  为吸烟者提供健康咨询

  《方案》要求,在南昌市第一医院等医院开设戒烟门诊,其他综合性医院也要指定科室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服务和健康咨询。另外,南昌市健康教育所负责对全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评审。申报单位可于每年的3月向所在地的县(区)健康教育所提出申请。经复审合格的医疗卫生机构,由市卫生局、市爱卫办授予“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称号。

  市、县(区)健康教育所将定期对已经取得“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称号的单位进行核查。对核查不合格的单位,由县(区)健康教育所督促整改,对经查实明显不符“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的,或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将提请命名机关取消其“无烟医疗机构”称号,并在相关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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